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的自查报告新闻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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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党员,简称中共党员、共产党员或党员,分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和中国共产党预备(候补)党员,是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入党条件和程序被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引领财经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的自查报告新闻基层组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的自查报告新闻基层组织

xx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把强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提升局机关效能、打造xx服务品牌的重要途径,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制度落实,深入开展惠民服务活动,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现将一年来贯彻落实组织工作条例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机制建设,强化组织保障 

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照《条例》要求,加强了党的建设,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了党组领导、支部统筹、小组负责、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围绕创建“兴机富农”服务品牌,多次研究部署发挥党员先锋作用、提升xx服务质量的议题,先后实施了送xx服务下乡、建设务实高效xx干部队伍、转作风强服务惠民生等活动,推动局党建工作务实开展。一是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设置。根据《条例》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方面的新规定,立足工作实际,设置了机关党支部和老干部党支部两个党支部,分别将全局xx名正式党员纳入管理。其中机关党支部人数xx人,老干部党支部xx人,另有预备党员x名、入党积极分子x名。20xx年x月调整了局机关党支部,支委会成员x人,设x个党小组。二是完善党务工作人员配置。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x名,具体负责做好党员发展、思想沟通、党费收缴、学习培训计划、资料归档等日常党务工作。按照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接纳新党员工作。今年按照程序新发展x名中共预备党员,并加强了x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教育和知识培训。组织党员按照规定要求按时、足额缴交党费。并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调入调出党员接转手续齐全完备。三是单位重要工作和干部任免都召开党支部会研究部署、听取意见。在年初推荐选拔干部人选过程中,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推荐人选的民主评议、民主推荐。 

二、深化党员教育,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党员党性教育。结合xx活动开展,围绕党的最新方针政策、业务知识等内容多次组织机关党员集中学习,记录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并做好督促检查,确保党员学习时间。通过学习政策、听报告、看视频、参观展览等活动,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二是加强党务知识专题培训。注重对党支部委员和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党务工作培训,组织专职党务人员参加了机关工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熟悉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务工作水平。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组织党员参加市里的党员干部必学自主选学教育、干部在线学习等活动。20xx年先后组织x人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专题培训。三是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x月x日,局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上了一次题为《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助推和谐发展》的专题党课。四是结合xx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实施了建设清廉高效、为民务实xx党员队伍工作,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素质。 

三、开展党内活动,做好党员服务 

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机关党支部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结合市机关党工委部署,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党务工作和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党员发展等工作,今年以来,先后召开支委会x次,党小组长会议x次,专题支部党员大会x次。x月x日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本着团结求是、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在每年至少一次党员民主评议活动的基础上,今年着重组织了党员相互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活动,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与党员逐一进行谈心,征求意见,对每个人的思想工作表现做出评价,肯定成绩,指出不足。x月x日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党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了民主测评。三是适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xx部署要求,在市委督导组指导下,经历学习教育、征求意见、查摆问题等环节,于x月x日召开了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和成员对前期思想、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查摆问题,剖析根源,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动真格,求实效,起到了红脸出汗治病救人的良好效果。四是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的需求,充分保障党员的权利,及时将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反映给局党组,向党组提出丰富党员活动、灵活党员教育方式等合理化建议x条。 

四、推行党内公开,强化民主监督 

一是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严格执行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及服务对象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方式。通过会议宣布、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公示等方式落实党务公开,同时专门设置党务公开意见栏和公开电话,收集党员、服务对象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及建议,通过这些的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提高我局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二是改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方式。实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公开推荐的方式,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党内民主。三是基层党组织监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在保证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重要作用,着力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并通过宣传栏进行公示。 

五、惩防并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力度 

在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的同时,注重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内容的思想教育,吸取前几年反面案例教训,配合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多次组织学习各级规章制度,通报各级违反八项规定和查处案件情况,提醒党员严格自律。针对局业务工作,加大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严格按照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情况、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廉政风险管理,确保党内监督在支持党员行使权利、确保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党支部成员按照各自的行政工作分工,与所分管的科室建立联系点,不定期参与组织生活,对其进行监督和指导。 

六、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虽然我局高度重视党务工作的开展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做了大量工作,但通过对照检查,还仍在一些方面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两点:一是党员活动形式比较单一。由于经验和现实条件局限,局机关党务活动多结合业务活动举行,党员忙于业务多,对党务活动重视不足,原计划组织的一些积极健康有益的党员活动没有圆满开展,活动效果有待提升。二是老干部支部党员居住分散、年龄大,在党员管理和活动组织等方面存在一定难度。为提升党组织水平,在此,建议从全市层面多组织一些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便于基层活动开展。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的自查报告新闻基层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推进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践行“两学一做”,市委决定在近期对全市各地各部门管理落实《条例》情况开展督查调研。调研督查主要了解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委《实施细则》情况,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经验做法、主要成效、特色亮点和存在问题,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建议。重点督查围绕机关党组织设置、机关党组织履职、机关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机关工委和机关工委履职等工作落实情况。  

  本次调研督查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会同市纪委、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部门组成调研督查组,采取自查与抽查结合方式进行,从5月下旬开始先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回顾总结近年来贯彻落实中央《条例》和市委《实施细则》的做法和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6月初开始,市委调研督查组分别深入各县(市)区、市直部分单位,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准确了解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贯彻落实中央《条例》和市委《实施细则》实际情况,督查调研工作结束后,将对全市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条例》情况进行通报。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的自查报告新闻基层组织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九巡视组于2020年5月25日至7月24日对崇明区进行了巡视,并于2020年9月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巡视整改

(一)从思想深处强化做好巡视整改的政治担当

市委对崇明区开展巡视,既是对我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问诊把脉。市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全面客观地指出了当前我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后,我们先后组织召开了区委常委会会议、全区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区委常委会落实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常委会落实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等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委李强书记关于落实巡视整改的有关要求,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动员全区上下统一思想,切实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对党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提升世界级生态岛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机遇,切实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全面形成了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强烈共识。

(二)以上率下推动构建齐抓共改的工作格局

市委巡视反馈后,区委切实发挥头雁效应、担当精神,第一时间研究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各区委常委和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套成立巡视整改工作专班,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联络、材料保障、监督检查。区委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亲自抓、具体抓、抓到底,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处理、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动牵头负责11项整改任务。区委副书记、区长亲力亲为抓好涉及政府工作的整改任务,对重点整改事项亲自督导,深入基层推动整改落实,促进问题有效解决。其他区委常委和副区长均自觉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力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在领导小组的引领带动下,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司其责、主动担当、狠抓落实,有效形成了以上率下、齐抓共改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整改责任的压紧压实

区委及时研究制订印发《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巡视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方案》,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方向,列出整改清单,对每项整改任务均明确了落实整改的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在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期内,区委书记多次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认真研究整改工作方案,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拍板解决整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各牵头区领导、牵头单位认真履行整改责任,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科学谋划,精心制订本条线、本单位、本地区的具体整改方法,认真落实落细各项整改举措。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履行职能,定期汇总进展情况,协调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整改任务按时按期推进、保质保量完成、切实取得成效。

(四)把从严监督检查贯穿巡视整改的整个过程

区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切实增强了狠抓巡视整改的内生动力和外部推力。纪检监察机关把巡视整改推进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在区委第十一轮常规巡察中,我们把市委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对被巡察单位落实市委巡视整改任务责任情况进行了深入监督检查。全区组工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巡视指出的基层党建不够扎实、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加大整改力度。我们及时将市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以区委文件形式向全区各党委(党组)通报,并通过崇明区政府网站、“上海崇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将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巡视整改工作专班联合区纪委监委定期或视整改推进需要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整改任务情况开展督查,对落实整改任务责任不到位、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以责任追究倒逼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49项问题已经整改有39项。共提出整改措施125条,已经完成有112条。予以党纪政务立案有14件,党纪处分9人。诫勉谈话6人,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调整职务等方式组织处理9人。共退出违规钱款2.77万元。已新建制度23项,修订完善6项,拟修订和完善2项。

二、逐一落实整改,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关于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联系实际不够紧密,学以致用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崇明实际领会贯彻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加强生态岛总体目标和实现路径研究。围绕“什么是世界级生态岛”,开展《世界级生态岛指标及标准研究》课题研究,在区“十四五”规划编制中形成世界级生态岛建设重要指标体系。系统梳理《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纲要(2010-2020年)》指标体系完成情况,围绕“如何建设世界级生态岛”,组织十个课题调研,深入研究“十四五”时期崇明的发展思路,形成由1个“十四五”总体规划、13个重点领域专项规划、4个重点区域专项研究、N个其他专项规划和专项研究组成的“1+13+4+N”崇明区“十四五”区级规划体系。细化“十四五”时期“世界自然资源多样性的重要保护地”“鸟类重要栖息地”建设目标,并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实施鸟类保护、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滩涂湿地保护及修复、严格落实相关制度等5个方面着手加快推进。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创建为抓手,推进“长江生态环境大保护的示范区”建设,开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自评,形成包括城乡风貌管控、“水中熊猫”中华鲟保护、绿色农业负面行为清单、“绿色红利”等在内的96个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崇明案例。

二是加强生态产业发展顶层设计。深入开展生态产业体系研究,确定“2+3+N”生态产业体系,“2”即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重点聚焦代表世界级生态岛发展水平、参与国际竞争的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和海洋装备产业2项主导产业;“3”即围绕上海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消费城市目标,着力发展高品质旅游业、特色体育产业、大健康产业等3个优势产业;“N”即抓住新基建和新经济发展契机,主动培育若干个适应生态产业发展方向、崇明大有可为的新兴产业和创新业态。按照“2+3+N”生态产业体系,结合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形成农业农村发展、制造业发展、服务业发展、文化旅游业发展以及体育产业发展等5项支撑崇明生态产业发展的专项规划。

三是加强生态产业发展政策聚焦。开展新兴企业扶持政策中期评估,形成《崇明区招商政策分析报告》,下发《关于明确招商政策优化调整事宜的通知》,出台6条招商政策优化调整意见。对《崇明区红榜企业制度实施办法》《关于促进崇明区绿色工业、文化创意和体育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崇明区关于加强招商统筹促进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科技创新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崇明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关于促进花博会住宿及餐饮设施建设扶持办法》等6项即将到期的实体项目扶持政策进行绩效评估,研究制订新一轮产业扶持政策。加大招商推介力度,举办西语系经济合作园启动仪式、上海长兴产业经济发展推介会、上海崇明绿华国际马拉松特色小镇生态产业推介大会(上海市青年企业家专场)、崇明区拟上市企业“鸿鹄计划”启动仪式、蒙商·沪商新经济区域融合产业发展论坛等区级生态产业招商推介会,招引符合世界级生态岛产业发展要求的产业项目落地。

2.针对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到建设发展实践中力度不大,群众获得感不强问题

一是抓好就业这项最大的民生工程。成立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市级“援企稳岗”各项政策共补贴企业9978家次,发放补贴金额4855.05万元;区级各类促进就业政策补贴资金发放约1亿元。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抓好农民非农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全区职业技能竞赛,提升本区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使劳动者具备更强的就业能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实施就业援助计划,通过拓展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等方式,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托底帮扶就业。2020年以来,实现新增就业11573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始终控制在市下达的6786人指标以内。

二是着力解决横沙地区出门难、出门贵问题。根据横沙地区公交线路的运营情况增加公交运营班次,申崇7线班次由原先双向16班/天调整为双向24班/天,横沙2路每天增加4个班次,方便居民出行。调整优化横沙2路公交车与横沙码头客轮班次时间,确保水路联运无缝衔接。将长南线纳入超长公交线路范畴,票价由原先16元调整为目前13元。

三是着力提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根据市统一部署,将本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100元,实施生态养老补贴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保养老对象每人每月发放70元,确保我区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不低于市平均水平。完善产业项目与就业联动机制,深入挖掘就业岗位,以崇明万达广场开业为契机,组织举办系列专场招聘会,提供岗位900余个,帮助居民通过高质量就业增加收入。面向国内外协会、商会、优质企业召开专场招商推介会,引进华腾养殖等重大项目,新评定博士农场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120家,以新型优质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开设直播带货专题培训班,培养“田头直播”能手,与百联集团签订战略协议,举办“崇明优品在联华”等系列推广活动,畅通农户产销渠道,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完善综合帮扶政策,建立综合帮扶项目落地长效日常性机制,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

四是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结合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和重点乡镇建设、集中居住布局等情况,形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规划。

3.针对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意识不强,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二次(扩大)会议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各项任务。印发《崇明区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的具体任务。对全区行政执法卷宗进行检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崇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二是调整完善有关管理机制。废止《崇明区融资担保管理办法》中关于“要求申请担保企业提供注册所在地乡镇相关承诺书”的有关规定。明确废止在保项目中由乡镇出具的担保承诺书,若出现贷款坏账,发生的担保代偿责任由区融资担保中心承担。进一步加强与市担保中心合作,充分运用市担保中心平台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

三是提升消防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修订出台《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集体议案制度》《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审批规定》等制度文件,全面明确执法、处罚裁量标准,严格处罚标准和自由裁量标准,从严规范消防执法活动。深入开展消防业务岗位大练兵活动,抓好全体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每周召开消防执法工作例会,定期组织执法自评,每月通报执法质量,开展执法干部公开述职述廉、执法回访、集体廉政谈话、执法评议、消防服务好差评等活动,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防廉政监督员监督消防执法工作,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转变监管模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完成崇明区消防智能综合管理运行中心建设,拓展消防“互联网+”监管手段,进一步减少对企业生产活动干扰。加大消防宣传服务力度,指导企业开展消防培训演练、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排查。

四是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一网通办”上公开权责清单,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定期在市生态环境局、区政府网站上公示环境行政处罚情况,接受全社会监督。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现场检查时,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当场打印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时,设立专业询问室,配备全程监控设施,规范现场执法行为和程序。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订《环境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执行规则》《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执行规则》,建立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四级法制审核机制,保障环境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不予处罚的办理规则》《关于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的实施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

(二)关于在贯彻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存在推进迟滞、成效不彰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1.针对农村污水处理工程调研论证不够充分,效果未达到规定要求问题

采用大型处理设施的20个项目,已完成18个项目竣工验收,其余2个项目将于2021年验收,同步实施长效运维监管。采用小型处理设施的项目,与项目建设企业中车公司达成共识,基本明确整改方向。以华师大等科研院校为技术支撑,修改完善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步骤和具体推进时间节点。

2.针对市、区两级“十三五”相关规划中部分指标完成进度滞后问题

一是持续推进水利设施达标建设。结合防汛补短板、闸河配套等相关要求,细化崇明水务“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崇明三岛总计115公里(崇明岛68公里、长兴岛25公里、横沙岛22公里)的骨干河道治理计划。积极推进界河、四滧港等骨干河道整治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市级支持,督促专用海塘单位加快实施达标建设,加快实施公用海塘建设。

二是努力缓解卫生人才紧缺现状。加大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力度,组织参加卫生人才招聘会6场,招录卫生专业技术人才301人。落实《关于加强区卫生人才发展激励的实施办法》,以吸引、培养和留住紧缺急需人才为重点,通过创新人才激励机制,抑制卫生人才流失势头,确保全区卫生人才队伍稳定健康发展。

三是加大养老床位供给。建成三星镇长者照护之家、中兴镇茂颐长者照护之家、新河镇井亭长者照护之家。加快推进长兴镇敬老院、三星镇第二敬老院、城桥镇第五敬老院、陈家镇敬老院、建设镇家宝长者照护之家建设,2020年养老床位总数达9117张,达到市级“养老床位总数占户籍老年人口的3.5%”的目标要求。

3.针对落实国资国企改革、推进政企分开行动迟缓问题

召开全区政企分开工作动员部署会。动员会后,相关委局制订政企分开具体实施方案并报联席会议审批通过后,48家企业按方案要求实施脱钩改制,人员编制按要求整改规范。

(三)关于党建责任压而不实,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不够强问题

一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区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落实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开端,聚焦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正视问题、刀刃向内,主动认领巡视反馈意见和班子对照检查中的问题和责任,做到自我批评直指问题不遮掩,相互批评开诚布公有辣味,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为全区作出榜样。指导各级党委(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派员全程参与督导12家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

二是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征询到的群众意见整改。落实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区委常委会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调研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党员群众和“两代表一委员”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区委常委会高度重视征询到的每项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并充分吸纳到区委常委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去,并由班子成员认领牵头落实整改。开展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进一步督促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主动权,时刻绷紧意识形态斗争这根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区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内容,把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列为考察考核、班子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阵地管理。将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含小程序),包含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统一录入国务院办公厅政务新媒体系统,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完成政务微信公众号整改任务,删除“上海崇明”公众号微信矩阵中处于关停状态的4个账号,维护“上海崇明”公众号微信矩阵不活跃的2个账号,注销“崇明共青团”微博账号。

3.针对对基层党建指导不力问题

一是夯实农村党建基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化落实本区农村党建“1+7”工作体系。依托“村居大讲堂”“瀛洲书记论坛”“瀛洲书记工作室”等载体,加强对村干部宗旨意识、党风廉政等方面的教育。继续实施村党组织晋位升级,切实加强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党务、村务公开等制度,强化对村干部的履职监督管理。目前,2019年、2020年排查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改任务已完成。

二是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对现有的10个党员发展“空白村”进行跟踪督查、销号管理,着力加大在青年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业人员等群体中发展党员力度,已有9个党员发展“空白村”完成整改。举一反三,坚持从源头抓起,定期分析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及党员发展对象结构,变“坐等上门”为“主动引路”,不断扩大党员发展基数,优化党员发展结构,完善党员发展工作链条。

三是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针对部分村居党组织设置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排摸、掌握底数,结合实际制订村居党组织规范设置工作方案。制订下发《关于规范村(居)党组织设置的通知》,召开全区基层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目前,全区266个村居党组织已调整为党总支,其余党组织通过规范组织隶属关系完成整改。深化党建“叶脉工程”,推进党组织建在网格上,实现1个党建“微网格”设1个党支部(或党小组),并配置1个党群服务点。

四是抓好机关党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根据“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至2%”要求,加强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研究制订本区《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2020年度上海市崇明区各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推动区级机关党组(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实现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五是改进国企党建。制订《关于落实崇明区区管国有企业党组织研究讨论“前置程序”要求的指导意见(试行)》,开设国有企业党支部书记培训班进行专题培训。相关公司认真落实《关于落实崇明区区管国有企业党组织研究讨论“前置程序”要求的指导意见(试行)》,主动邀请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公司支委会听取公司部分“三重一大”事项的前置讨论,解决“以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本应由党组织前置讨论的干部调整和大额资金使用”问题。调整相关公司董事长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解决董事长没有进入公司支委会问题。

4.针对对干部教育管理不够严问题

一是加强区管干部配偶子女经商管理。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年度随机抽查、重点核查为契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对可能存在的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稳妥审慎做好合法性查核验证工作。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增强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办等多部门工作合力,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形成年初承诺、年底报告的工作闭环,防范廉政风险。

二是严格执行区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制订《崇明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责任清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认定及处理操作口径》,压实严格执行区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责任。针对填报易错易漏事项,及时优化更新《填报注意事项》,有针对性地做好提醒告知。下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告知书》《领导干部家属承诺书》,探索实施领导干部填报前家属承诺签约工作,明确家属的责任义务,避免因家庭沟通不畅导致的少报、漏报问题发生。区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相关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对2019年以来涉及漏报的区管领导干部,逐一进行谈话,督促领导干部从严从实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对存在漏报瞒报情况的区管干部给予组织处理。

三是提升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精气神。完善《崇明区区管党政正职政治素质考察实施办法》《崇明区拟提任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实施办法》,深化政治素质考察,引导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主动担当作为。树立突出实绩、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持续发现和使用善作善成、素质过硬的好干部,提任干部职务37名、职级6名。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为干部排忧解难、消除思想顾虑。紧盯市委巡视移交的对反映区有关部门、乡镇及村居干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已初核21件,立案8件,给予批评教育1人,诫勉谈话5人。

四是推动解决相关乡镇拆违问题。实施追责问责,将相关负责人调离岗位。属地乡镇政府与区拆违办、规划资源局、城管执法局、维稳办等相关管理部门联合会商,确定具体整改方案。聘请有资质、有经验的施工设计单位上门精确采集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高度等基础现状数据,设计科学拆除方案。对当事人进行政策宣传、思想疏导、情绪安抚。整体拆违工作基本完成。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短板,监督执纪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区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全面问题

一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分析研究。严格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制度安排,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每年定期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研究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区纪委监委履职情况、“四个责任制”专项检查情况等议题,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区管单位党委(党组)履责报告制度,深化做实在纪委全会上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等工作。

二是提升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督促全区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崇明区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要求,履行好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明确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分别审核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材料的要求,对落实“一岗双责”内容不具体、措施不有力、成效不明显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退回整改。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四个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内容,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

三是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对基层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指导,健全政治生态分析制度,针对需要统筹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研判,提出对策措施。强化对区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责任书的审核把关,开展评比活动,印发《2020年度崇明区处(科)级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责任书选编》。针对某镇个别班子成员责任书雷同问题,即知即改。镇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进行了整改。

2.针对区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加大区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督促力度。区纪委积极协助区四套班子领导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督促下一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履行好监督责任。建立“两书一单”整改评估机制,制订《崇明区“两书一单”问题整改评估工作的实施办法》。加强对被抄送“两书一单”单位、部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并将整改情况报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

二是加大监督执纪力度。认真执行《上海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定》,修订完善《崇明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规定》。加大对涉农资金、征地动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案件83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落实“六稳”“六保”“国庆中秋两节纠四风”等专项检查及日常监管工作。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批评教育,2020年以来组织处理193人。编发《十九大以来崇明区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集》警示材料,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开展已办结问题线索专项检查,对4件问题线索重新予以初核处置,对3件问题线索重新核查并予以立案处理。

三是加强对乡镇纪委的工作指导。制订实施《崇明区各乡镇纪委(监察办)工作和主要负责人履职考核办法(试行)》,以考核促提升。健全乡镇纪委书记例会制度,开展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组长轮值”活动,加强工作交流与业务指导。优化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将财经、政法专业背景以及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时间作为人员选配的重要条件。

四是提升乡镇纪委执纪办案能力。将涉及乡镇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一般违纪违法线索交由乡镇纪委谈话函询或初核处置,提升乡镇纪委执纪审查调查工作能力。选派乡镇纪检干部参加中纪委、市纪委培训,定期选调乡镇纪检干部到区纪委监委有关部室挂职锻炼,组织开展乡镇新任纪检监察干部脱产业务培训,多措并举增强履职本领。完善考核办法,抓好乡镇自办案件“去零化”工作。对有关镇存在不规范、不严格、不全面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督促乡镇完成整改工作并上报整改报告。

3.针对“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的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督,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渠道,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监督检查、纠治“四风”暗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公开通报曝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警示党员干部时刻守住纪律规矩底线。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2020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37件,已办结31件;共处理3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共23人。认真核查巡视反馈的某镇属企业2019年招商中接待费用超支问题,对3名责任人予以党纪立案,2名予以诫免谈话处理。

二是坚定不移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全区各级干部思想认识,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各个层面的各种表现,自查自纠、自省自警。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力度,2020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20件,处理4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诫勉谈话16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2人。通报曝光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三是持续深化基层减负工作。制订《关于规范管理本区村委会和居委会工作台账的实施意见》,建立村居委会工作台账清单,推动村居委会减负增能。严格落实工作台账准入管理机制,每年清理《台账清单》,对未经审核批准的,一律不得延伸至村居委会。制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的若干工作举措》,减少各类会议,严控会议规模,缩短会议时间。

4.针对重点领域违规现象依然存在,国资监管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对某些乡镇2016年至2019年实施的公开招投标项目、小型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基本查明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初步处理意见。

二是解决某镇相关单位固定资产入账问题。详细梳理资产,并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模式,全面入库,进行实时盘点,并落实专人进行管理。

三是解决某镇土地违规问题。针对“以租代售、租赁期限超过法定最高年限”问题,相关村与租户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租期为20年,租赁期限起点从原协议签订日期算起,租金保持不变。所涉及商户已全部完成签订。

四是提升国有企业经营效益。加强国资改革发展,以整合重组或组建集团公司等方式,对11家区管企业进行结构优化,重组为8家,进一步促进区管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拓展转型发展之路。积极推进政企分开,将委局下属企业划转至相关区管企业,对不符合本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布局要求和功能定位、经营亏损、不能正常经营的企业,如上棉三十五厂等,进行关闭注销。

5.针对巡察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好问题

一是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修订完善《区委巡察组反映问题线索处置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提高巡察报告质量的工作机制》,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开展区、乡镇两级巡察干部全员培训,重点强化巡察干部执纪监督的意识和甄别问题线索的能力,提高政治能力和监督本领。利用崇明纪检监察网站及“廉洁崇明”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动员、公告、进驻、反馈、整改等环节信息,发动群众反映问题。

二是推动巡察全覆盖。已完成对83家区级机关单位的巡察,并把全区346个村居党组织纳入区委巡察整体规划。4个区委巡察组分别进驻8个乡镇党委,组建村居巡察工作小组45个,对178个村居党组织开展集中巡察。本轮村居巡察工作与区管单位巡察全覆盖同步完成。

三是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整改。制作《整改落实情况一览表》,下发巡察反馈阶段工作提示,明确巡察整改工作流程。修订《关于健全完善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相关意见(试行)》,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日常监督内容,并同步纳入年度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范畴,全力构建巡察整改监督链条,推动整改常态长效。

(五)关于上一轮巡视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查找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巡视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建章立制不及时问题

将上一轮巡视整改完成情况和本轮巡视整改推进情况纳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法治建设责任制等“四个责任制”专项检查,推动整改牵头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将本轮市委对本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区委常规巡察监督范畴,对相关涉及部门落实市委巡视整改任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本轮市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有效落实。

2.针对主题教育中查找的少数问题整改不到底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2019年主题教育查摆问题整改“回头看”。深入开展“回头看”,对各单位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梳理,逐项核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对“超时完成”“未完成”的问题,要求作出具体说明。结合“四史”学习教育,通过双月调研督查、列席会议、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各单位问题整改工作进行重点督查,进一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解决残疾人证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不符合残疾人认定标准者,深入调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违规办理等问题。制订《崇明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动态核查操作办法(试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残联系统违规持有残疾人证清理“回头看”,对区残联系统、18个乡镇的583名残疾人工作者本人及亲属持证情况进行申报承诺、复核评定,共注销残疾人证30人、降低残疾等级10人。对核查发现违规违纪的,按要求进行处理。

三、巩固扩大成果,为开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经过近三个月集中整改,我区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是暂时的、初步的,还有不少瓶颈难题需要高度重视和大力解决。下一步,区委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确保所有问题清零见底、整改到位,如期向市委和全区人民交出合格的整改答卷。

(一)聚焦政治建设,全面对标看齐。进一步聚焦政治建设、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真正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对标看齐的过程。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使命、工作责任、行动指南,事事对表、时时纠偏。更加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自觉从总书记的思想和讲话中寻找解决问题的钥匙、推动工作的良方,努力创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案例。

(二)聚焦突出问题,推进整改落实。切实从对党忠诚的高度推动整改落实,继续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任务。发扬钉钉子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狠劲和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扎实有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成果,加强检查核查,防止问题反弹;对已作出部署的,严格对照方案,积极推进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对需要长期坚持并抓好落实的,始终紧盯不放,坚持一抓到底,做到持之以恒。坚持把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同步推进,放眼长远、举一反三,切实把巡视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从根本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三)聚焦崇明发展,扩大成果运用。区委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始终把做好巡视整改与抓好发展相结合、与优化环境相结合、与改善民生相结合、与加强党建相结合,自觉把整改落实的过程转化为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全力推动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以高质量整改落实成效推动崇明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进展。同时,通过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以山一样的崇高信仰、海一样的为民情怀、铁一样的责任担当、火一样的奋斗激情,奋力推动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事业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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