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规模学校_加强全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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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引领财经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农村小规模学校_加强全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小规模学校_加强全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市乡村小规模学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简称“两类学校”)建设,努力办好公平优质的农村义务教育,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教育精准扶贫,以弥补乡村教育发展短板、促进教育公平为核心,以两类学校建设为突破口,集中力量办好农村义务教育,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幸福美好新天水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市两类学布局结构趋于合理,办学条件基本达到省定标准,经费保障制度健全,师资队伍持续加强,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三)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结合实际,科学合理编制两类学校整体布局规划,满足农村适龄儿童方便就近入学需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两类学校建设,增强两类学校办学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为乡村学生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2.保障基本,补齐短板。立足实际,制定“一县一对策”“一校一方案”政策,精准施策,持续改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教育资源重点向两类学校配置,教学方法和激励机制优先在两类学校创新,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一体化办学、科学化管理、均衡化发展。

  3.创新管理,协同推进。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激发两类学校办学活力,破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体制机制障碍。建立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级实施的协同推进机制,重点在办学理念、资源配置、师资队伍、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环境等方面探索新路径、实施新举措。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布局结构

  1.切实明确布局要求。两类学校布局既要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又要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既要防止过急过快撤并学校导致学生过于集中,又要避免出现新的“空心校”。原则上小学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具体由县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

  2.加快完善农村中小学布局规划。县级人民政府要综合本地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状况、家校距离、寄宿需求等因素,结合城镇化进程、学龄人口流动和变化趋势,统筹城镇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完全小学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在按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后,于2020年5月底前报市政府备案。在人口较为集中、生源有保障的村单独或与相邻村联合设置完全小学;偏远山区生源较少的地方,设置低年级学段的小规模学校(规模保持在10人以上);生源极少的地方,可共享乡村幼儿园校舍开展集中教学;在乡镇设置寄宿制中心学校,满足本地学生寄宿学习需求。(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

  3.稳妥做好乡村撤点并校工作。布局规划中涉及到小规模学校撤并的,要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并由县级政府因地制宜确定。学校撤并原则上只针对生源极少的小规模学校(在校生规模在5人以下),并应有适当的过渡期,视生源情况再作必要的调整。要严格履行撤并方案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加强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征求学生、家长和村民委员会意见,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撤点并校工作平稳过渡。撤并后的闲置校舍主要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继续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对已经撤并的小规模学校,由于当地生源增加等原因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要按程序恢复。要通过满足方便就近入学需求、解决上下学交通服务、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等措施,坚决防止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

  (二)加快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

  1.严格落实标准化建设规范。坚持“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按照国家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装备配备标准和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关要求,统筹解决好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落实好寄宿制学校宿管、食堂、安保等工勤服务人员及卫生人员配备标准,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服务需求。对学生规模较小的学校,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使用,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或者挤占挪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强化县区政府责任,严格落实两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不低于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

  2.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按照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的要求,统筹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教育脱贫攻坚等项目,加快推进两类学校建设。要对照省定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建设项目和内容,在村级完全小学、教学点重点进行必要的校园校舍修缮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保障基本教学和生活需要。小规模学校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配齐计算机多媒体设备、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乡镇寄宿制学校在保障基本教育教学条件的同时,完善宿舍、食堂、澡堂、厕所、运动场、校园监控系统等配套建设,着力改善生活卫生条件。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镇寄宿制学校提供工勤、保安和远程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力争2020年秋季开学前各县区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要依法依规足额保障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用地,保证规划项目顺利实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应。要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两类学校周边道路、通信、电力、给排水建设,提高两类学校基础设施保障水平。积极实施两类学校温暖工程,确保每所学校都有安全稳定的取暖条件。要切实提高乡镇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食堂的使用率,保障寄宿学生基本生活需要。(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3.积极创建特色化学校。以小而精、小而美、小而优、小而特为目标,制定“一县一对策”“一校一方案”,积极推进两类学校特色化建设,激发学校活力,实施个性化教育。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树立“校村人融合发展”理念,着力改善两类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配备,不断提升两类学校教育质量,建设美丽乡村、打造魅力学校,吸引外出务工随迁子女回流到两类学校就读。(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持续强化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1.切实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落实两类学校教师职称晋升政策,加强乡村教师专业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评价考核,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评价权重,推进教师职称晋升。将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重要条件。切实落实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政策,并优先满足小规模学校需要,保障乡村教师职称即评即聘。健全长效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确保两类学校任教的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乡村教师在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的基础上,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落实差别化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同时对乡村走教教师每人每月按不低于300元发放交通补助,县区可根据教师走教里程和课时数予以差别化对待。加快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两类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边远乡村任教的教师,持续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2.加强教师管理和培养培训。积极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编制统筹,师随生配”,推进“单位人”向“系统人”的转变。完善以县为主的教师培训机制,优化“理论学习+实践反思+基地实训”的培训模式,促进乡村教师培训日常化、制度化和本土化。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市培计划”,优先支持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培训。加强实践培养,通过送教下乡、集中研修等方式,加大对乡村学校校长教师特别是小规模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增强乡村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两类学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与水平。适应一些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包班、复式教学需要,定期选派乡村教师到城镇学校跟岗实习,着力培养一批职业精神牢固、学科知识全面、专业基础扎实的“一专多能”乡村教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县级教研机构作用,着力帮助提升乡村小规模学校教育质量。(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四)着力提高两类学校办学水平。

  1.深化两类学校管理模式改革。借鉴推广秦安陇城教育园区办学经验,实施学区一体化办学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探索建立以小规模学校为基础、以教学资源为纽带、以乡镇中心校和示范校为主体的链网状学校管理体系,形成“示范引领、资源共享、统分结合、协同发展”格局。推行乡镇中心校一校制管理改革,实行“中心校+”模式。推进学区化、一体化和多元化管理,探索附设幼儿园和初小、高小和初中“一体化”办学、村内和校间就近结对“集群式”办学、中心校和小规模学校联盟“捆绑式”办学。建立优秀教师、教学资源、教学成果共享机制,统一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以中心校为教研单元)和教师管理,推进教师集体教研备课,统筹排课,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和英语等短缺学科教师实行联校走教。完善两类学校评价方式,对承担走教任务的教师在绩效考核和评先选优等方面给予倾斜,充分激发两类学校和广大乡村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创造性。(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2.创新两类学校教育教学模式。认真落实《天水市农村小学小班化教学模式创新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农村小班化教学研究,优化小班课堂教学,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充分发挥小规模学校小班教学优势,积极开展情景教学、尝试教学、协同教学、讨论式和互动式教学等灵活多样的教育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实现单一教学模式向多元化教学模式转变。构建新型师生关系,强化合作学习,加强个性化教学和针对性辅导,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探究欲望。推进优质教育输出,结合远程教育条件,建立“城市+乡村”学校对口帮扶机制,实施同步课堂。构建“魅力教室+活力课堂+个性课间+轻松课外”的教学模式,树立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新理念,使两类学校真正成为促进农村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阵地。(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

  3.强化“互联网+教育”模式。切实发挥政府在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积极运用市场机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两类学校软硬件建设。充分利用卫星、光纤、移动互联网等手段,加快实现两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提高应用“互联网+教育”水平,积极打造基于信息技术环境下的集体备课、讲课、仿真实验、“翻转课堂”等特色教学模式,提升两类学校信息化教学水平。结合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要求,以外语、艺术、科学课程为重点,涵盖所有学科,引进或开发慕课、课程超市、名校名师课程等,提供丰富优质在线教育资源,保障两类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发挥好优质学校、骨干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同步课堂、公开课、在线答疑辅导等方式,促进两类学校师生与优质学校师生共同在线上课、教研和交流。研究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遴选县域内经验丰富的教研人员、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对两类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科学分析和监测,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学习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方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4.推进城乡对口支教。完善城乡学校支教制度,建立城乡学校“手拉手”对口支援关系,广泛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努力实现每一所乡村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统筹调剂县域内城乡学校编制,推进城镇学校教师定期轮流到乡村学校任教。强化对两类学校教研工作的指导,鼓励城乡间学校采取同步教研等多种方式开展交流。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帮扶乡村学校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不断改善乡村学校育人环境。

  1.积极改善育人环境。结合实际,改造利用闲置校舍,按照“教育优先、确保公益”的原则,借鉴“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经验,改造建设一批“两类学校少年宫”“留守儿童关爱之家”“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远程教育培训中心(基地)”等公益场所,充分利用学校大课间、活动课、双休日等课余时间,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区分不同层次未成年人的特点,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德育实践活动和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长足发展。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加强重劳动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行为习惯养成,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和遵纪守法意识、自我防范能力,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欺凌现象发生。(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

  2.创新家校合作育人模式。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和单位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全面构建“家庭尽责、源头预防、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关爱保护留守儿童体系。建立健全两类学校制度化的家校合作机制,完善家长委员会组织和功能。通过家校合作机制,利用电话、视频、互联网等方式,搭建“亲情关爱”平台,加强留守儿童与委托监护人、外出父母沟通,增进留守儿童与父母的亲情联系。建立假日期间定期家访制度,加强寒暑假期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指导外出务工家长以多种方式关心留守儿童。(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两类学校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及时解决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把办好两类学校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目标未按期实现的,严肃追究责任。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的作用,有效调动各方力量,大力激发广大校长、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落实经费保障。市级财政要加强统筹义务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大力支持改善两类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各县区要健全两类学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教育经费投入向两类学校倾斜,统筹兼顾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县区在编制乡镇中心学校年度预算时,应统筹考虑小规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财力状况予以保障,严禁乡镇中心学校挤占小规模学校经费。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完善两类学校质量监测和督导评估机制,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把两类学校建设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之中。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两类学校建设情况、布局调整情况、群众满意情况、督导检查情况和政府年度考核目标落实情况,以督促进、以评促建,切实办好乡村义务教育。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两类学校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总结宣传两类学校建设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示范效应,为推进全市农村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农村小规模学校_加强全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到2020年,基本补齐两类学校短板,进一步振兴乡村教育,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为乡村学生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意见》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随小编一起看↓↓↓

  《意见》针对两类学校发展滞后问题,提出了五个方面解决措施。

  一是统筹布局规划。准确把握布局要求,科学制定布局规划,妥善处理撤并问题,坚决防止因为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

  二是改善办学条件。加强通往两类学校的道路建设,完善交通管理和安全设施,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合理确定基本办学标准,加快标准化建设,力争2019年秋季开学前,各地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本省份确定的基本办学标准。

  三是强化师资建设。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小规模学校教师编制,适当增加寄宿制学校教师编制。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向两类学校适当倾斜,严格落实各项津补贴政策,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改革教师培训培养,提升教书育人能力与水平。

  四是强化经费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向两类学校倾斜,切实落实公用经费补助政策。探索将学校安保、生活服务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完善小规模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规定的公用经费足额用于小规模学校。

  五是提高办学水平。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和同乡镇的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实行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将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教师作为同一学校的教师“一并定岗、统筹使用、轮流任教”。充分发挥两类学校独特优势,完善育人模式,提高育人水平。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加快实现两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把办好两类学校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体系,完善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全力打赢两类学校建设攻坚战,切实办好农村义务教育,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意见》中有哪些具体要求?将如何实施?我们一起看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乡村小规模学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统称两类学校)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好两类学校,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要求,是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举措。近年来,国家采取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不断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两类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两类学校仍是教育的短板,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为切实解决两类学校发展滞后问题,努力办好公平优质的农村义务教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履行法定职责,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坚持底线思维,实施底部攻坚,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把基础教育越办越好,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统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学校建设,优化农村教育规划布局,科学合理设置两类学校,妥善处理好学生就近上学与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关系,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重点保障,兜住底线

  坚持优先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公共资源配置对两类学校重点保障。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立足省情、县情、校情,从最迫切的需求入手,推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装备配备,补齐两类学校办学条件短板。加强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切实保障两类学校正常运行。

  ■内涵发展,提高质量

  加强两类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深化育人模式改革,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配齐配强乡村教师,大力提高乡村教师素质,运用“互联网+教育”方式,全面提升办学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补齐两类学校短板,进一步振兴乡村教育,两类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办学条件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基本办学标准,经费投入与使用制度更加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满足两类学校教育教学和提高教育质量实际需要,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为乡村学生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

  (四)准确把握布局要求

  农村学校布局既要有利于为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又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方便学生就近入学;既要防止过急过快撤并学校导致学生过于集中,又要避免出现新的“空心校”。原则上小学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具体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五)科学制订布局规划

  县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统筹县域教育资源,有序加强城镇学校建设,积极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在此基础上,要统筹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完全小学布局,修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按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并按程序报省级人民政府备案。在人口较为集中、生源有保障的村单独或与相邻村联合设置完全小学;地处偏远、生源较少的地方,一般在村设置低年级学段的小规模学校,在乡镇设置寄宿制中心学校,满足本地学生寄宿学习需求。坚持办好民族地区学校、国门学校和边境学校。

  (六)妥善处理撤并问题

  布局规划中涉及到小规模学校撤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因地制宜确定,但要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从严掌握。学校撤并原则上只针对生源极少的小规模学校,并应有适当的过渡期,视生源情况再作必要的调整。要严格履行撤并方案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并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思想工作。撤并后的闲置校舍应主要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对已经撤并的小规模学校,由于当地生源增加等原因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要按程序恢复。各地要通过满足就近入学需求、解决上下学交通服务、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等措施,坚决防止因为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

  三

  (七)完善办学标准

  各省(区、市)要认真落实国家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装备配备标准和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关要求,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两类学校特点,合理确定两类学校校舍建设、装备配备、信息化、安全防范等基本办学标准。对于小规模学校,要保障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配备,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改善生活卫生条件。对于寄宿制学校,要在保障基本教育教学条件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床铺、食堂、饮用水、厕所、浴室等基本生活条件标准和开展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及文体活动所必需的场地与设施条件。

  (八)加快标准化建设

  各地要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通往两类学校的道路建设,完善交通管理和安全设施,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按照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的要求,统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等中央和地方学校建设资金,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快推进两类学校建设。要摸清底数,对照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事求是确定建设项目和内容,制订具体实施计划,落实建设资金,加快建设进度,力争2019年秋季开学前,各地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本省份确定的基本办学标准。要精打细算,避免浪费,坚决防止建设豪华学校。

  四

  (九)完善编制岗位核定

  对小规模学校实行编制倾斜政策,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对寄宿制学校应根据教学、管理实际需要,通过统筹现有编制资源、加大调剂力度等方式适当增加编制。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核定标准和实施办法。推进县域内同学段学校岗位结构协调并向乡村适当倾斜,努力使乡村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不低于城镇同学段学校。将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重要条件。切实落实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政策,并优先满足小规模学校需要,保障乡村教师职称即评即聘。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按照核定的编制,及时为乡村学校配备合格教师,保障所有班级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保障小规模学校少先队辅导员配备。各省(区、市)要统筹制定寄宿制学校宿管、食堂、安保等工勤服务人员及卫生人员配备标准,满足学校生活服务基本需要。严格执行教职工编制标准,严格教师准入,为义务教育学校配齐合格教师。加快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编制存量,统筹调配城乡教师资源,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或者挤占挪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从根本上解决部分地区长期聘用编外教师问题。

  (十)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向两类学校适当倾斜,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认真落实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活补助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因地制宜稳步扩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并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切实落实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的政策。坚持从实际出发合理布局,加大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保障教师基本工作和生活条件;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应配建教师周转宿舍;交通较为便利、距离相对较近的地方,可在乡镇寄宿制学校内或周边集中建设教师周转宿舍。关心乡村教师生活,为教师走教提供交通帮助与支持。

  (十一)改革教师培养培训

  加强实践培养,结合推进城乡教师交流支教,遴选一批乡村教师到城镇学校跟岗实习培养。适应一些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包班、复式教学需要,注重培养一批职业精神牢固、学科知识全面、专业基础扎实的“一专多能”乡村教师。通过送教下乡、集中研修等方式,加大对乡村学校校长、教师特别是小规模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增强乡村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两类学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与水平。“国培计划”优先支持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培训。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县级教研机构作用,着力帮助提升乡村小规模学校教育质量。鼓励师范生到两类学校开展教学实习。要加大教育经费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力度,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五

  (十二)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要强化地方政府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发展义务教育。教育经费投入向两类学校倾斜,统筹兼顾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落实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和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中央财政继续给予支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两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水平,确保两类学校正常运转。各地要针对乡镇寄宿制学校实际需要,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探索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方式提供的学校安保、生活服务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各地在编制乡镇中心学校年度预算时,应统筹考虑其指导小规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等因素,结合财力状况予以保障,严禁乡镇中心学校挤占小规模学校经费。

  (十三)完善经费管理制度

  各地要完善小规模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根据实际在小规模学校间合理统筹安排公用经费,实行账目单列、规范管理、合理统筹,确保足额用于小规模学校,不得滞留或挪用。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公布乡镇中心学校及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安排额度,并提前拨付部分公用经费,保证小规模学校正常运转。要加强乡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财务审计,保障资金规范使用。

  六

  (十四)发挥中心学校统筹作用

  强化乡镇中心学校统筹、辐射和指导作用,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和同乡镇的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实行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将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教师作为同一学校的教师“一并定岗、统筹使用、轮流任教”。完善乡村学校评价方式,充分激发每所学校和广大乡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统一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推进教师集体教研备课,统筹排课,音乐、体育、美术和外语等学科教师可实行走教,并建立相应的政策支持机制。中心学校要统筹加强控辍保学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工作机制。

  (十五)完善育人模式

  充分发挥小规模学校小班教学优势,采用更加灵活的教育教学方式,突出因材施教,加强个性化教学和针对性辅导,密切关注每一个学生思想动态和身心健康,切实提高育人水平。充分发挥寄宿制学校全天候育人和农村教育资源的独特优势,合理安排学生在校时间,统筹课堂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学校管理,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综合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注重劳动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行为习惯养成,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和遵纪守法意识、自我防范能力,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欺凌现象发生。密切家校联系,完善家访制度,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作用,促进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形成家校育人合力。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体系,建立翔实完备、动态管理的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健全优先保障、精准帮扶等制度,切实加强对留守儿童受教育全过程的管理,优先满足他们的寄宿需求,配齐照料留守儿童生活的必要服务人员,使乡镇寄宿制学校真正成为促进孩子们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阵地。加强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管理,积极开展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和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创造条件引导学生在学校生活、学习中广泛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十六)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

  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硬件建设,充分利用卫星、光纤、移动互联网等,加快实现两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结合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要求,以外语、艺术、科学课程为重点,涵盖所有学科,引进或开发幕课、微课等课程,提供丰富优质在线教育资源,保障两类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弥补师资力量不足等短板。发挥好优质学校、骨干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同步课堂、公开课、在线答疑辅导等方式,促进两类学校师生与优质学校师生共同在线上课、教研和交流。研究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科学分析和监测两类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基于精确数据,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学习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发挥政府在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积极运用市场机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软硬件建设。遴选县域内经验丰富的教研人员、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赴两类学校开展经常性指导,提高发展和应用“互联网+教育”水平。

  (十七)推进对口支教

  完善城乡学校支教制度,建立城乡学校“手拉手”对口支援关系,广泛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努力实现每一所乡村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切实做到真帮实扶。大力消除城乡教师交流轮岗障碍,统筹调剂县域内城乡学校编制,推进城镇学校教师定期轮流到乡村学校任教。各地要强化对两类学校教研工作的指导,鼓励城乡间学校采取同步教研等多种方式开展交流。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帮扶乡村学校中的作用。

  七

  (十八)落实政府责任

  各地要把办好两类学校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健全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两类学校在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把办好两类学校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体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推落实作用,有效调动各方力量,大力激发广大校长、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良好局面。

  (十九)加强督导检查

  建立和完善两类学校质量监测和督导评估机制,将两类学校一并纳入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认定,已通过基本均衡评估认定的县区接受督导复查时应包括两类学校。教育督导部门要为每所学校配备责任督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充分发挥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和限期整改制度的作用,督促改进,以评促建,切实推动办好农村义务教育。

  农村小规模学校_加强全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83号)要求,为加强我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简称两类学校)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2018—2020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坚持底线思维,实施底部攻坚,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不断完善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把基础教育越办越好,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

  (一)两类学校布局更加科学合理,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切实提高两类学校办学水平,充分保障广大农村学生公平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乡镇寄宿制学校77所、办学条件达标的乡村小规模学校35所。

  (二)对生源极少、办学标准不高的小规模学校,学生逐步吸引到中心校寄宿学习;对因生源枯竭而自然停办的小规模学校,根据当地生源增加等情况,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按程序恢复。闲置校舍应主要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中小学校校外实践基地、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

  三、工作重点

  (一)改善办学条件。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继续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功能室建设,落实床铺、食堂、饮用水、厕所、浴室等基本生活条件,保障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等配备到位,确保到2020年,我县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基本标准。大力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努力改善农村学校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加强师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积极推进两类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教师配备、岗位设置管理,将乡镇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教师作为同一学校教师一并定岗、统筹使用、轮流任教。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立动态提高机制,根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有关职称评聘政策。设立名师工作室,加大优质学校名师送教下乡、乡村教师访名校等培训的力度,推进教研人员定期深入两类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指导。深入推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将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重要条件。

  (三)加大经费投入。认真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28号),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重点向两类学校倾斜。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在编制乡镇中心学校年度预算时,统筹考虑其管理的村小学和教学点特殊性,对村小学和教学点不足100人的按100人单独预算公用经费,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生均200元标准预算公用经费,严禁乡镇中心学校挤占村小学和教学点经费。建立学校工勤和教辅岗位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为教师走教提供交通补助。

  (四)提高办学水平。各乡镇(街道)要推进辖区内中心校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实行校长负责制,统一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推进教师集体教研备课,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课程,用好忠文化系列读本。推进城乡学校对口帮扶全覆盖,县内优质学校帮扶农村薄弱学校,中心校帮扶村小学和教学点,按照“对口支援、校校牵手、合作共进、以强带弱、点面结合、整体提高”的基本思路,大力推行集团化办学。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保障两类学校宽带网络畅通,采取同步教研、同步课堂、公开课、在线咨询等方式,发挥好优质学校、名师工作室、教研员和骨干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完善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的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机制,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保障入学机会均等,健全营养改善优先、寄宿条件优先、精准帮扶优先等保障制度,加强对留守儿童受教育全过程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办好两类学校,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举措,各乡镇(街道)和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两类学校建设工作,遵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因地制宜、分校施策,完善两类学校建设方案和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严格履行方案的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做到一乡(镇)一策,一校一案,统筹开展新一轮两类学校规划布局和建设工作。

  (二)组织保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忠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委,由陶卫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办好两类学校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及时解决两类学校在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思想工作,确保两类学校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四)强化督导。要把建设两类学校作为迎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复查迎检和创建优质均衡发展区县督导认定的重要内容,制定两类学校教育评价标准,建立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定期开展质量评估。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工作目标按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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