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及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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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措施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cuòshī,意思是针对某种情况而采取的处理办法。引领财经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及具体措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及具体措施

  春节临近,陕西省司法厅认真落实《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前司法行政服务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的通知》要求,把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春节前的重要民生工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精心安排部署,采取得力措施,着力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确保农民工辛苦一年拿到钱、过好年。2017年12月以来,全省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法律援助案件780件,受援人886人,实际追讨金额766万,接受农民工法律咨询2650人次。

  1创新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结合“七五”普法,不断加大面向农民工的法制宣传力度,着重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农村,春节前夕,利用农民工返乡时机,集中时间采取法律宣传进村组、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制讲座;在城市,利用劳务市场、车站广场等农民工密集区域,设立法律服务宣传站点,免费发放农民工适用的《法律知识读本》《农民工维权案例》等法律手册和资料,将农民工维权的行政途径、法律途径和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受理条件、申请程序、联系方式等内容明白无误地告知农民工,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能力,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二是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重加强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规的宣传教育,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使其明确非法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三是创新宣传形式。着眼于实际效果,在岁末年初、重大节假日等时段,采用报纸、杂志、墙报、电台、电视、网络等宣传载体,充分运用农民工欠薪典型案例,以农民工喜闻乐见、易于理解的方式开展释法宣传,扩大农民工维权法制宣传范围,使全社会都来关注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2拓展服务举措,提供法律援助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存在着讨薪难,难在维权意识淡薄、用工不签合同、讨薪没有证据等问题,创新服务举措,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一是通过宣传咨询等方式引导农民工通过行政手段讨薪。对那些不知道如何向老板索要工资的农民工,依法引导他们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查清用人单位的主体名称,保留用工合同,保存工资条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对那些已有相关证据的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帮助他们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进行非诉讼调解。二是为农民工讨薪诉讼提供法律援助。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大力推行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积极主动入村组、入社区、入工地,上门服务,对有证据证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制度,指定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值班律师负责电话接听、接待来访和案件承办工作,做到热情接待、及时指派、及时办理,尽最大努力为他们讨回工资;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简化受理程序,不审查经济状况,快速办理。对有确凿证据证明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拿不到工钱的农民工,因故无法出具身份证的,先行受理,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充分发挥省、市农民工律师维权工作站的作用,指派业务强、素质高的律师为农民工提供援助,组建专业化农民工法律服务团队,推行点援制服务。三是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农民工工资支付中存在的问题。大力开展涉及农民工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对农民工劳动争议,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矛盾纠纷,开展专项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调解预案,采取灵活便捷的方式方法,及时就地依法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

  3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7]96号)和省上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建立为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制度及落实情况,确保在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中达标、不丢分。二是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组织网络。在乡镇司法所、行业部门、城乡劳动力市场等农民工集中区域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络点,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作用,畅通农民工维权途径。三是做好信息报送。对可能出现农民工讨薪的重大案件、矛盾易转化、易激化的农民工讨薪案件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以防止事态扩大可能造成的严重社会后果和影响。四是加大农民工维权保障力度。积极主动地与劳动保障、公安、信访、工会等部门联系协作,密切配合,建立情况沟通、工作会商和协作机制,努力促进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的解决。

  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及具体措施

  受疫情的影响,今年涉及农民工维权纠纷较往年有所增加,随着复工复产的开展,芜湖市司法局法援聚焦农民工权益保障,多举措持续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全市共举办农民工作维权专项咨询活动20余次,为2694人次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解答农民工各类法律咨询5388人次,为农民工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9035万元。

  一是强化宣传诉求渠道,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制作《疫情期间农民维权法律援助指南》。引导农民工在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告知其疫情期间如何获得法律援助,将《疫情期间农民维权法律援助指南》制作成小视频,在全市的移动公交媒体不间断的播放;结合法律援助宣传月、送法进村(社区)以及重要节日,深入村居、企业、工地向农民工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单行本,引导农民工优先通过法律援助热线和芜湖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安徽法网进行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主动向企业和社会发布法律指引、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向企业宣传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等法律规定等,提醒企业注意用工规范,将复工复产中可能出现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涉及农民工欠薪案件开通绿色通道

  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复工复产的农民工涉及讨薪、工伤赔偿的事项,开通法援“绿色通道”,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对于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等紧急或特殊案件,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坚持“调解优先”,推进调解协商解决,力求最短时间化解矛盾,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推进“上门服务”“最多跑一次”等,力求援助“零距离、零等待”。

  三是强化咨询受理服务,化解重大疑难纠纷

  针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多发、热点问题及农民工群体性讨薪案件,法律援助人员耐心倾听、疏导群众情绪,指导前期证据材料收集。建立农民维权案件登记报告制度,对咨询中发现农民工维权、群体讨薪苗头隐患,要求法律援助律师登记备案及时报告,实现抓早抓小,力求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保障法援服务质量,提升农民工法治获得感

  加强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指派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承办涉农民工案件的办理。强化质量监督和风险管理,畅通沟通渠道,充分利用短信、微信、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农民工对案件办理进度和情况的即时了解,提升农民工法治获得感。实行农民工维权案件一案一回访制度,对于已办结的农民工维权案件及时回访,询问案件办结情况,案件办理有效程度,承办律师是否尽职尽责,对进入执行难农民维权的案件,法律援助安排工作人员及时与执行法院沟通,主动帮助农民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及具体措施

  通过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发现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现就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及具体措施,浅谈一下笔者的粗略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多数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与用工单位往往不签劳动合同,不注重保留证据,以致在发生纠纷时苦于没有证据而诉讼风险增大。要对其加大普法宣传,使其逐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建议深入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和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改善劳动关系;继续实施“彩虹计划”,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面;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及时合理地提高农民工工资收入水平。

  2.援助后,执行难。有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人民法院受理时准许其缓交诉讼费,但审理后判决书未下达前,要求农民工交纳诉讼费,如逾期不交,人民法院不予下达判决书,以致于这类案件无法进入到执行环节,无法实现诉讼目的。建议人民法院将司法救济制度与法律援助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只要是法律援助机构决定受理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人民法院就应当在此类案件执行完结时,按规定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

  3.法律援助成本高于诉讼标的。有的农民工因用工企业欠其数百元的工资,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而法律援助机构给承办律师的办案补贴往往还高于农民工索要的工资数额。在这方面,大庆市法律援助中心研究具体的办法,帮助其代写诉状,帮助其立案,对其进行必要的诉讼指导,让当事人自己去打这类官司,使其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这样既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降低了法律援助成本。

  4.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多发于建筑领域,如拖欠工资和工伤处理。其根本原因在于该领域没有建立健全规范的劳动用工关系,在工程分包、转包过程中,真正干了活的农民工因无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无法讨要自己的工资。建议建筑企业的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应对该域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采取必要的措施,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用工,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5.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企业守法诚信制度不健全。亟需建立健全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企业守法诚信制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置集体停工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解决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进一步理清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思路

  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担负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崇高使命。要把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规划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期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要把加强农民工工作与年度工作安排紧密结合起来,有效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能,确保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不断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切实从源头上促进解决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

  1.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重点要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注重在制度上解决好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紧紧抓住农民工培训、就业等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力度,提高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水平。

  2.大力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农民工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权意识。要引导广大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援助工作者重点围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等问题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倡导和推进以调解协商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切实增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实际效果

  坚持把维护农民工权益与促进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是增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有效途径。要深入研究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细化实化各项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组织法制宣传工作者、法律服务人员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策划开展符合新生代农民工需求和特点的法制宣传活动。要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法律服务渠道,深入农民工聚集地区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咨询点,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设立法律咨询热线,公开法律服务机构、人员执业信息,方便农民工就近及时获取法律服务;要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进一步扩大农民工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农民工法律援助门槛;加强窗口建设,拓宽申请渠道,推行电话申请、网络申请等便民服务方式;指派擅长办理涉及農民工案件的律师办理重大疑难案件,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讨薪、农民工工伤维权等专项行动。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纠纷调解组织网络建设,继续推进在建筑工地、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和行业建立有农民工代表参加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扩大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覆盖范围。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

  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端正执业理念、规范执业行为。要大力加强业务素质建设,引导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履行职责必需的政策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勇于探索解决新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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