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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鞍山地区居民进行公积金查询、提取、贷款、缴存的主要办事处。同时,也是用户查询最新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业务流程等等业务办理部门。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992年10月成立。是直接隶属市政府,为独立的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局级事业单位,内设8个职能处室,下设7个办事处如:岫岩 、台安办事处。负责鞍山地区(含海城市和台安、岫岩两县)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
鞍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职责任务:
一、鞍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任务
1、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办法,经市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变更登记和注 销登记;
4、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 情况;
5、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住房贷款申 请;
6、监督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和缴存情况;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7、受理与审核单位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和缓缴申请;
8、承办市管委会及上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其他 事项。
鞍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分支机构是岫岩办事处;台安办事处;海城办事处;站前营业部;铁西营业部;对炉营业部。下面是分支机构的地址: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东营业部,地址:鞍山铁东区五一路7-1号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站前营业部,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4号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西营业部,地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141号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炉营业部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胜利路178号
鞍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综上鞍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容介绍,到这里就结束了,若想了解更多业务办理,可拨打0412-5563006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文/Gra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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