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全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21-04-21   浏览: 次   来源:新股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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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全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市委、市政府平安民生实事的实际落实,加强对“三无”小区(无主管单位、无门卫管理、无技防设施的居民生活小区)管理混乱、治安问题突出、社会矛盾突出的现象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民安、解除民忧、提升民意。根据全市关于深入加强“三无”小区整治工作的精神和我区实际,现对全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种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全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法治环境优化为目标,通过深化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改革、规范小区出入口管理和建设技防监控全覆盖网络等措施的实际落实,重点改善“三无”小区物业管理混乱、治安问题突出、社会矛盾突出等三个方面问题,逐步形成以党政主导、综治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群众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小区治安防控的局面,切实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感和满意率。
  二、工作目标
  1.突出的治安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决。 “三无”小区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有下降;
  2.治安防控体系趋于完善。初步实现小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措施到位,出入口管理规范有序,小区技防监控网络覆盖率达到95%以上,并能够为小区安防和各类案事件处理提供有效支撑,小区治安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3.社会矛盾显著减少。小区各类事务管理有效落实相关责任主体,单项或多项物业管理服务有序开展,物业管理不稳定因素显著减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4.法治环境持续优化。“三无” 小区治安整治工作得到广大居民住户的认可,小区法治建设进程显著推进,居民公共安全感指数明显提高。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X月X日——X月X日)。根据前期摸排统计情况,各办事处对本辖区内“三无” 小区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启动,结合每个小区实际问题,按照“一地一策、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整治方案,细化治理任务,研究治理措施,建立工作台帐,明确分工责任。
  (二)集中治理阶段(X月X日—— X月X日)。以实现“三有”为目标,根据各小区不同情况,落实适合自身特点的治理措施,按照治理方案和工作台帐安排,投入人力,财力、物力开展全面治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X月X日——X月X日)。由区综治办按照治理目标,对治理后的小区逐个进行检查验收。
  (四)建章立制阶段(X月X日——X月X日)。对全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成功经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小区管理正常运转机制,及时解决小区各种治安防范问题,为居民群众创造宜居宜业环境。
  (五)巩固提升阶段(8月1日——10月1日)。按照“一办一主题、一区(社区)一特色、一院(居民楼院)一亮点”原则,各办事处重点培育和巩固提升1—3个小区成为全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亮点,有力助推全区平安创建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X任组长,X任副组长,辖区各办事处综治中心主任、综治专职副主任,辖区政法部门以及区物业办、民政局、城建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综治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提高认识。“三无”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是2020年度全市落实民生实事的主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辖区各办事处是本辖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实行“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对工作负总责,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大投入,提供有力保障。要成立专门班子、组织专门人员,参照本方案和整体部署要求,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工作方案和台帐,确保专项治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实行分类施策。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达到实际效果。
  一是分类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对于规模较大的小区,具备实施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要在区物业办、办事处的引导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引入选聘有专业资质的物业公司进驻,实施商业化服务管理;对不具备实施专业物业管理条件的,由办事处、社区组织成立服务机构,实行社区代管,开展单项物业服务。对于开放式散落的居民小区、规模较小或位于背街小港内的零散楼栋,可以引导建立自治组织,纳入周边小区统一治理,进行综合治理;对于单独楼栋,距离其他小区较远,无法纳入统一治理的小区,由网格管理人员、居民(业主)代表成楼栋长牵头,按照居民(业主)公约实施自行管理服务。
  二是切实规范出入口管理、在全面落实小区全封闲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小区门卫值班管理制度、出入口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要对门卫管理落实不到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门卫或出入口管理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和更换。对确不适宜安排门卫安保和出入口管理的楼院、小区要通过安装智能门禁系统、楼宇对讲系统等防范设施,提高小区自防自管能力,增强居民防范意识,减少各类案件发生。
  三是强力落实技防监控网络全覆盖。要在区技防监控中心、辖区公安机关和社区警务室等相关单位的指导下,强力加强“三无”小区技防监控网络建设和全覆盖,要对技防建设责任实行专人专管并提供强力的人、财、物保障。要根据小区实际,建立规范可靠的视频监控前端探头和后台控制存储平台,对于开放式散落的居民小区、规模较小或位于背街小巷内的零散楼栋要在全面落实技防监控全覆盖的基础上,可将监控平台整合集中、统一管理。
  (三)强力督导推进。各办事处要将本辖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行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为每个“三无”小区的综合整治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各办事处综治工作中心和各社区综治办要加强对本辖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措施落实。区综治办对各小区治理进展和督导情况随时进行抽查并印发通报。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全区平安创建和群众安全感工作,大力宣传“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措施和成效,提升群众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和理解度,要大力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和主动配合治理工作、使小区管理走上良性的环轨道,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的安全感和满惠感。要不断加大对“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积极营造“三无”小区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责任查究。根据全市有关精神, “三无” 小区专项治理工作全面纳入年度平安建设目标综合考评内容,对不能按期完成的治理任务,小区验收不过关,多次发生反弹,案件高发,群众反映强,强烈的单位和小区主管部门实行挂牌整治、黄牌警告、重点管理,直至一票否决,确保城区居民安居乐业,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

  2020全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漯河市加强党建引领“三无小区”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漯组通〔2020〕19号)和《关于印发〈党建引领“三无小区”治理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党建引领“三无小区”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服务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城市基层治理互促共融,现就加强党建引领“三无小区”治理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针对“无物业管理、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技防”院落、楼栋存在的人员管控难度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面加强党建引领“三无小区”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三无小区”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不断提升“三无小区”管理服务和综合治理水平;推行“一联四帮”制度(即市直部门联系社区网格、小区,帮党的建设、帮规范管理、帮文明创建、帮纾难解困),推动“三无小区”全面转化升级,实现“有党的组织覆盖、有单位分包联系、有管理服务队伍、有人防物防技防”的“四有”目标。
  二、帮扶对象
  市司法局机关党委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联系分包小区为双龙社区物价局一号院,市司法局机关党委第三党支部、第四党支部联系分包小区为双龙社区物价局家属院。
  三、任务清单
  (一)开展对接调研。主动与双龙社区、帮扶小区接洽联系,了解小区基本情况。要对帮扶小区开展经常性调研,由班子成员带队,每月至少1次深入小区走访调研,了解群众需求,全面掌握情况,指导开展工作。首次对接调研应在5月20日前完成。
  (二)制定帮扶方案。结合帮扶小区实际,列出问题清单,研究帮扶对策,制定帮扶方案、工作台账和承诺事项,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6月上旬前向帮扶小区公开承诺。
  (三)推动组织覆盖。按照“一小区一支部、一楼栋一党小组”原则,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社区党组织和局机关党委联动,科学设置党组织,形成“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四级组织体系。指导帮扶小区建立党组织,有 3 名以上直管党员的单独组建,直管党员不足 3名的,由社区党组织牵头,指导组建联合党组织。暂不具备党组织组建条件的,可吸纳在小区居住的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等,组建功能型党组织。“三无小区”党组织组建工作在6月中旬前完成。
  (四)完善帮扶机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推行“一联四帮”制度,完善共商共治共建机制。局机关各党支部要协助街道社区党组织收集居民群众意见建议、帮助化解小区矛盾问题;要主动参与社区网格化管理,协助做好“三无小区”走访、巡逻、管理、服务等工作;要配合街道社区,协助分包小区开展物防技防建设。坚持大事共议、要事共决、实事共办、急事共商,共同解决“三无小区”事务。将报到党员编入小区、网格党支部和楼栋党小组,充分发挥报到党员作用,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米”问题。每季度街道将汇总评价分包单位“一联四帮”落实情况,并报送市县区两级党委组织部门、创文办备案,作为考核评价依据,推动共驻共建提升实效。
  (五)开展环境整治。配合街道社区,协助帮扶小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做到卫生无死角,垃圾分类投放、清运及时;墙体、楼道整洁,绿化带内无垃圾、玻璃无破损;小区无非法小广告,无杂物堆积,无飞线充电、无私拉乱扯晾晒行为。协助社区合理规划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放位置,整治楼道内非机动车停放、杂物堆积、乱涂乱画、乱张贴等问题。
  (六)加强物防技防。配合街道社区,协助帮扶小区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和制度,配备安保人员,组建党员居民志愿巡防队、党员先锋队。帮助小区在重点部位安装防护栏、防盗门和照明设施,设置消防、交通安全等基础设施。在小区安装视频监控、智能门禁及其他电子管理系统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七)完善基础设施。配合街道社区,协助帮扶小区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达到路平、灯亮、水通、盖齐,路面硬化无破损、无坑洼积水现象,排水设施通畅,照明完好率100%,墙体无破损、无污渍。
  (八)营造文明氛围。协助社区、小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宣传活动,引导居民杜绝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遛狗不牵狗绳、垃圾乱扔等不文明现象。协助社区、小区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漯河市民文明公约、漯河社区居民公约、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等核心要素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时间步骤
  党建引领“三无小区”治理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推进(2020年5月—6月上旬)。根据前期调研情况,结合帮扶小区实际,按照“一区一策、因区制宜”原则,列出问题清单,研究帮扶对策,制定帮扶方案,细化治理任务,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6月上旬前配合社区建立小区功能型党组强,向帮扶小区公开承诺。
  (二)综合整治(2020年6月中旬—8月中旬)。紧盯“四有”目标,根据“三无小区”不同情况,选择合适有效的治理措施,整合资源力量,开展综合治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切实做到治理一个、见效一个,提升一个、销号一个,6月上旬前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8月底前基本实现“三无小区”转化升级。
  (三)自查迎检(2020年8月下旬)。8月底,各县区将对治理后的“三无小区”逐个进行检查验收,市委组织部、市创文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逐一核查,对“三无小区”治理成效进行综合评价。局政治部宣传教育科、党建工作科和各党支部要对照本实施方案,查漏补缺,做好验收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三无小区”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民生工程,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创新思路,勇于担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要将党建引领“三无小区”治理落实情况纳入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容,强化督导问效,推动治理常态长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局政治部和党建工作科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照方案台账和公开承诺,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做好“三无小区 ”服务管理工作。
  (三)大力宣传引导。局机关各党支部和党员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参与“三无小区”治理工作,注意总结宣传推广党建引领“三无小区”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通过社区公开栏、网络微信群等载体进行发布,积极营造党员参与、群众支持、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2020全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和居民共同参与,加快推进“三无”小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科学化水平的提高,培育文明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环境,为市民营造整洁优美、便民舒适、安全宜居、规范有序的生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基于目前“三无”小区的现状,通过创新体制和完善工作机制,重点解决“三无”小区环境“脏乱差”、基本设施不完善以及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实现下列目标:
  (一)阶段性目标:通过综合整治,在2017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三无”小区整治工作并达到“双创”工作的要求。
  (二)长远目标:通过持续努力,建立前期政府指导和扶持、居民参与的管理模式,逐步过渡到以市场化专业物业企业管理为主、居民自我管理为辅的管理模式,在2020年最终实现“三无”小区管理专业化与居民自我管理全覆盖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海口市“三无”小区整治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海口市“三无”小区整治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三无”小区整治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二)各区“三无”小区整治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各区“三无”小区整治管理实施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辖区内“三无”小区整治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和实施;组织本辖区开展“三无”小区的整治以及推行长效化管理,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和相关企业推进“三无”小区整治管理等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社居委会负责“三无”小区的调查摸底和整治管理等具体工作;组织社区居委会通过选举小区居民代表,广泛发动居民参与“三无”小区的整治工作;组织居民因地制宜地采取相应管理模式进行小区长效化管理,协调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做好整治工作的日常宣传和辖区居民的动员、维稳等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1.市住建部门: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各区“三无”小区的整治管理工作。
  2.市物价部门:参照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制定“三无”小区综合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
  3.市(区)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三无”小区整治管理项目的资金,筹集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资金,制定整治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工作。
  4.市(区)审计部门:负责对“三无”小区整治管理工作中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5.区住建部门:负责根据整治情况,督促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三无”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民自治管理小组,逐步实施常态化管理。
  6.区规划部门:负责认定“三无”小区将住宅改为商业经营的违法行为。
  7.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辖区“三无”小区内违法建筑和其它违法行为的整改等工作。
  8.区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指导“三无”小区技防物防设施和消防设施改造、增设及疏通消防通道等工作。
  9.其他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三无”小区的整治管理工作。
  四、整治管理内容
  (一)调查建档
  各区“三无”小区整治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由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社区居委会进入各小区实地调查,按照本实施意见规定的“三无”小区构成条件,摸清辖区内需要整治的“三无”小区数量,并根据不同类型分类建档,登记“三无”小区管理现状、公共设施、消防设施、房屋状况、水、电、气等情况;各区“三无”小区整治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应在2016年6月30日前将确定的整治管理对象反馈市住建部门。
  (二)整治对象
  1.各区“三无”小区的汇总截止日为2016年6月30日。市住建部门在2016年7月5日前对各区确定的整治管理对象进行复核、筛查,并报海口市“三无”小区整治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各区根据各自确定的整治对象,建立辖区“三无”小区管理电子台账,在数字城管信息系统中上图入库,纳入信息化管理;制定本辖区各“三无”小区的详细整治管理实施方案和整治项目预算书;汇总本辖区“三无”小区的整治管理测算总费用,并于2016年7月10日前将各“三无”小区的整治管理实施方案和整治项目预算书、辖区“三无”小区的整治管理测算总费用统一上报市政府“三无”小区整治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整治管理事项
  1、环境卫生和秩序整治
  (1)治理卫生环境
  (2)清理乱搭乱建
  2、基本设施及配套设施的修补和完善
  (1)修缮道路
  (2)整治排水
  (3)增设环卫设施
  (4)改造消防设施
  (5)整治停车设施
  (6)整治绿化
  (7)提升亮化
  (8)设置宣传栏
  (9)整治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网络、有钱电视等专营设施
  (10)整修外立面
  3、日常管理和维护
  (1)保洁
  (2)安保
  (3)监督员
  (四)整治管理工作安排
  五、管理模式
  (一)基本管理模式
  1.“三无”小区整治工作完成后,各区“三无”小区整治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应对“三无”小区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查漏补缺。根据“三无”小区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单位型管理、专业型管理、自治型管理和社区型管理的模式进行管理,最终实现“三无”小区管理专业化与业主自我管理全覆盖的目标。
  2.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在本辖区内选定若干个“三无”小区作为政治管理试点小区。各区在总结试点小区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展开“三无”小区的整治管理工作。
  3.鼓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将辖区内面积低于一万平方米或者住户不超过50户的“三无”小区,通过资源整合的方式,并入临近小区委托管理或者以划片管理、整合为一个管理区域的方式进行整治管理。
  (二)其他模式
  1.对基础设施严重缺失、房屋年久失修且无必要整治的小区,仅需完善基础设施,并由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列入棚户区(旧城)改造计划。
  2.早期建设的各种保障性住房,由各辖区人民政府参照本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执行。本市主城区以外的“三无”小区,可参照本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三)管理资金
  上述管理模式中的管理资金,应采取“居民缴纳、公共收益补充、财政补贴”的方式予以解决。通过向居民收取综合服务费以及利用小区内停车位、便民设施的经营收入等途径多方筹措资金,以弥补小区管理经费的不足。各区应积极引导居民自觉缴纳服务费,在2020年前逐年递减财政补贴,逐步实现收费市场化。
  六、保障措施
  (一)基本原则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级分责进行整治管理。
  2.前期整治以政府引导、全民参与整治为重点,后期着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坚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原则,整治工作始终体现市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紧紧依靠小区居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同时体现海口地域文化特色和 “双创”元素等。
  (二)资金保障
  1.财政支持
  2.财政补贴
  3.财政投入
  (三)宣传动员
  1.加大宣传引导
  2.组织化解矛盾
  (四)监督督查
  1.加强监管
  2.举报投诉
  3.责任追究
  4.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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