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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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企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上旬至8月上旬,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土地储备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17年9月28日,反馈了巡察问题,我局党组针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清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土储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2017年9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5次、局务会议8次、干部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方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土地收储利用、资金资产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六个方面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13类102项,共制定整改措施185条,针对52个问题向巡察组提供了情况说明。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101项,共退付违规发放资金143383元(其中局机关127171元,原下属公司16212元),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54项(其中修订完善48项,新制定6项),问责追责9人。其中未整改到位的“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的问题因涉法涉诉,剩余2户法院已进入执行程序,正在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市委巡察办公室关于巡察反馈整改情况的要求,两次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讨论巡察反馈的意见,认真认领问题并对照检查,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及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意见和落实整改上来,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了谈心交心,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利用国庆假期,党组书记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亲自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要求,与会人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问题,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针对民主生活会中查摆出的问题,在认真分析、找准原因的基础上,会议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逐项逐条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时间、明确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不折不扣的抓好整改落实,使此次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的原则、研究内容、会议组织和会议成果的落实作了进一步规定,将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群团组织和妇女工作等内容列入党组会议内容,明确党组领导全局各项工作的政治原则,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解决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民主氛围不浓,整体合力不够、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思想的问题,不断提高局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对涉及重点项目、重要人事、重大资金方面的问题,注重听取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发挥干部的整体合力。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5次,专题研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安排部署、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督促整改工作进度、年度法律顾问费用、安置房屋调整及2017年选调工作人员有关工作;召开局务会6次,研究年度创新工作申报、2018年重点工作谋划、银西高铁项目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建元房地产公司遗留问题等。四是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明确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完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时间。要求班子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准确把握加强党的建设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要认真学习研究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有关土地储备改革决策的政策规定,解决业务工作部署不够到位,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要根据工作分工,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研究,积极向科室负责人和其他干部学习,特别是加强新形势下土地房屋征收、土地储备等理论和政策的学习运用,强化能力提升,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坚持“向群众拜师、向先进求教、向基层问计”。探索在储备土地、房屋管理工作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制定储备土地、房屋临时租赁招投标管理办法,切实解决资源利用优势不够的问题。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审定土地收储备房屋征收补偿及大额资金使用,审定土地储备、房屋征收与补偿等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任务安排,局科级以下干部(含科级)任免、奖惩、调整、退休和其他人事管理工作事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的有关重要问题和局党总支、工会、群团组织和妇女工作等重点收储项目、干部任免、重大征收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党组集体议事决策范围,对各类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具体原则和要求。二是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的整体优势。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制度,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会前有方案,主要领导落实“末位表态制”,会议有记录,会后有专题会议纪要。三是加强账务管理,修订完善《财务管理规定》,严格预算管理,规范我局经费支出行为;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局财务管理规定的支出范围和审批权限执行,大额经费支出等重大财经事项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行政办公经费的支出严格审批手续;细化经费支出的决策、审批、公开等流程,按照财务有关要求,及时公开公示财务信息。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织建设层层弱化,虚化现象明显”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党的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会议重要议事内容,局党组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结合市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研究局党组(中心组)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指导审核局党总支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的制定,年终召开党建工作述职汇报会,对党建工作进行考核总结。二是主要领导要强化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每季度参加一个支部召开的支部会议,听取支部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局机关党建工作实际,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突出党建活动载体的创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七项工作,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等制度。三是各班子成员要加强党建各项理论的学习,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研究,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每季度听取科室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在业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典型做法,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四是认真落实支部书记抓党建职责。建立健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年底前听取一次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各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通过网络、书籍、报刊等途径,支部委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加强党建业务和理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按要求召开党支部会议、组织生活会等党支部活动,指导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形成全体党员参与支部党建工作的氛围。

  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中进一步规范七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夯实责任、创新形式、健全机制、明确和熟悉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支部书记的基本工作职责,要求各党支部要按照“三会一课”建立台账,坚持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到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阶段专题研讨,规范会议记录,如实对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写实登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带头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的态度,带动和提升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高质量推行,维护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二是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把“支部主题党日”作为深化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载体。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作为基本内容,局班子成员要自觉遵守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杜绝“灯下黑”现象。三是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时间、参会人员、基本内容、遵循的原则和基本程序。注重做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的整改工作,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承担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切实落实查摆问题的后期整改。对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和巡察反馈的问题一起整改,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听取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活动自查自纠围绕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刻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与巡察反馈的问题一起整改,建章立制,确保活动效果。四是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党建基础台账资料。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局党组抓党风廉政的主责意识,修改完善《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和《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议事内容,每年定期研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承担起党组的主体责任职责,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党组书记必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党组书记和联合纪检组长要积极带头,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认真总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谋划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进行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二是梳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年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在处级干部半年和年终考核中,对照全面从严治党和班子成员“两个责任”清单,对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测评考核。明确党组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亲自”。班子成员是分管责任人,年度内至少听取2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情况,解决问题。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明确界定岗位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符合业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管理和监督办法,确保内控制度真正有效运转。加强对土地征储、安置补偿、临时经营洽谈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招标管理模式,对土地征收要严格执行《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储备土地管理经营等推行阳光招标招租,搭建公开公平公正的运作平台。督执纪全程融入业务工作,对土地收储、临时经营及招投标、征地拆迁补偿等重点工作领域实行全程监管,截至11月底,监察室已参加拆迁项目招投标会议2次,储备土地、房屋临时租赁经营招标会议5次。四是严格执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市信联办转办的信访件。严格落实信访督办制度,认真受理信访平台、12345一号通、政民互动等平台群众来电、来信及来访,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畅通群众诉求通道,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对信访遗留问题进行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对接相关部门,加大解决遗留问题的力度。

  2、关于“纪检监察“三转”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建设,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做到绝对忠诚、严于律己、坚持原则。深化“三转”,针对纪检监察“三转”不到位问题,2017年8月底,已将监察室兼任的组织人事工作调整至办公室负责。承担的党建工作已调整。二是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除履行监督责任外,一律不负责其他业务工作,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作风建设、案件查办、预防腐败工作重点,实现“厘清职责”。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督查力度。把作风效能督查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对干部上下班纪律、“八项规定”等执行情况开展每周不少于1次督查,并针对巡察中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四)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方面

  1、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市委组织部印发的《银川市市直机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工作程序暂行规定》,使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负责人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确保干部任用符合程序。二是对2017年4月新提拔5名科级非领导干部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进行了完善,在选调工作人员的过程中也进行了全程纪实。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三是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全过程,给予纪检监察充分的时间反馈所掌握的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

  2、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干部考勤、工作、参加会议等的管理,每周对干部考勤、作风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屡次违反纪律的进行严肃处理。将日常监督管理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按规定进行参公人员的半年和年终绩效考核工作,制定了本局科级以下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二是在巡察工作的同时,按照巡察组要求,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要求填写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今后每年年初将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主要领导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表填写规范性进行审核,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市委组织部、一份留档。三是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培训学习,明确办公室负责局组织人事工作,监察室不再代管。结合我局人事岗位缺编及公开选调工作,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人事岗位工作,确保干部人事工作和干部档案的规范管理。按照干部档案专审工作的要求,已经完成了复审复核工作。

  (五)土地收储利用、资金资产管理方面

  1、关于“土地征储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期内对新征收项目已开始整改,规范所有须整改的征收程序、实地调查资料、业务档案等。二是制定了《土地收储工作实施流程》及《储备土地档案管理办法》,局党组会研究后,按程序实施。

  2、关于“征收拆迁面积与入库储备地面积不符,征地拆迁面积大于实际储备面积”的整改情况。已与宁夏阅海集团签订《土地移交协议》,收回除胡福秀、雷志科两户职工以外土地,土地面积符合政府支付补偿款收购面积,并与市财政局共同办理阅海集团土地补偿款

  3、关于“储备土地日常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库存储备土地进行全面检查,对影响美观与扬尘现象的储备土地进行围栏和滤网覆盖。二是针对兴庆区疑似永久性建筑以函询市规划局,经专业人员确定为临时建筑;我局进一步协调兴庆区相关部门,兴庆区政府已申请市国土资源局摘牌取得该宗租赁土地。三是组织委托管护企业钉桩设界。四是增加巡察力量,加密巡察次数。

  4、关于“监管不力导致“二次补偿”等不必要的损失”的整改情况。一是审核清理渣土账目,统计费用;二是经核查用于整治金凤区宁安文化园的工程非我局库存储备土地事项由市政府专题会决定的资金实施;三是剩余900余万元整治储备土地投入均为我局将储备土地租赁后,督促租赁单位与个人的投入合计。没有利用政府资金。

  5、关于“储备土地、房屋租赁信息不公开,过程不透明,暗箱操作、低价出租现象突出,形成了围绕储备土地获取利益的圈子,由此导致租赁租金没有标准,随意性较大,同一相邻地块租金不同,存在利益输送嫌疑”的整改情况。我局将储备土地及房产资源的临时租赁经营全部委托第三方招标公司代理招租,我们通过先建立符合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资源库,入库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68家,并以现场摇号的方式抽签排序,根据租赁项目的需求依次承担储备土地及房产的代理招租业务,全程阳光操作,杜绝了暗箱操作的因素。

  6、关于“土地经营招投标违规操作,部分土地租赁协议签订时间早于招标时间,土地租赁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存在先租赁后走协议程序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由于收储土地缺乏供排水系统、纯农业用地国家免租并不住种子化肥、当地失地农民承租及储备地收回的时间不同等因素,存在土地租赁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的情况。二是通过先建立符合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资源库,入库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68家,并以现场摇号的方式抽签排序,根据租赁项目的需求依次承担储备土地及房产的代理招租业务,全程阳光操作;三是对兴庆区北部数宗储备土地租赁情况进行审核,发现在租赁时考虑到解决拆迁金凤区火车站时的遗留问题现象。要求今后以“收支两条线”方法处理问题,不再使用抵顶补偿方式。

  7、关于“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国开行贷款资金全部上缴市财政,由市财政调整使用;二是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我局已不再从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今后,我局将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科学、详细的论证,确保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及时、准确;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已将农发行2个账户、宁夏银行2个账户做销户处理,现根据工作需要保留7个账户。

  8、关于“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的整改情况。针对“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问题,原应追缴12户,已通过诉讼程序10户已结清,剩余2户进入法院执行程序。

  9、关于“经营性收益使用方面,由于有收益上交财政全额返还的政策,导致土地管护及临时经营缺乏竞争力和积极性,容易产生免费托管、租小免大、吃拿卡要、权力寻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委托管护储备土地监督管理办法》,从选择委托管护公司开始引入竞争机制,由多家公司进行竞争入选;二是市土地储备局对委托管护公司租赁业务收回,由业务科室实施租赁,加强委托管护公司管护业务的监督检查。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通过全面整改,市土储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市委专项巡察工作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两个率先”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区、市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储备土地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市委专项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修订完善《市土储局内控制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快速健康发展。

  国企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17年4月27日至7月10日对市国资委党委进行巡察,并于7月31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部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强化政治责任,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市国资委党委认为,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具体、客观、中肯、深刻,必须照单全收,诚恳接受。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责任,采取果断措施,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思想政治站位。8月1日上午,召开了市国资委党委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认真学习市委有关巡察工作文件精神,通报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要求机关党员干部和监管企业党组织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直面问题、勇于担当,认真总结教训,深刻查找原因,明确整改工作内容、时间、要求,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以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来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二)强化整改落实责任。成立市国资委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党委委员、副主任任副组长,以上率下压紧压实整改责任。8月份以来,连续召开10多次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研究整改落实方案,审议整改落实情况。成立相应的问题整改专项工作组,分管领导分别牵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及监管企业党组织,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三)细化整改落实措施。制定下发《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制定下发《市国资委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一览表》,对巡察组反馈的11个具体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分解细化为28大项整改任务,突出建章立制和建立整改台账,每周将有关责任领导、责任人对应的整改工作进度上图上墙,实施对账销号,构建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问责到底的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机制。

  (四)督查协调整改落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各项任务的整改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办法。同时把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发挥扶贫联谊单位牵头作用等整改措施,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形成长效机制,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切实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整改落实

  市国资委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班子成员挑实责任,科室负责人认领问题,11个方面28大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部分情况如下:

  (一) 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针对“四个意识”不够强问题实施整改。

  问题一: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2013年以来没有中心组学习计划、方案,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较少。

  整改情况:

  建立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计划,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先后组织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中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会和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会,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彭清华书记在全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观看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巡视利剑》等,着力提高国资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问题二: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扎实,满足于小范围学习文件精神,没有形成工作机制,信息收集、情况研判工作欠缺。

  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了市国资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国资委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明确党委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监管企业党组织书记签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着力提升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学习市委《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通报》,分析研判国资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积极应对社会舆情和回应社情民意,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坚持守住主阵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切实担当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问题三: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不力,如食品总公司屠宰场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大,项目拖延多年没有进展。

  整改情况:

  及时以党委名义向市委专题报告市食品总公司畜禽定点屠宰及肉品深加工项目建设情况,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明确班子一名成员及业务科室专门负责,积极与市国土、住建等部门,以及中国农业银行钦州分行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对接,推动市食品总公司完成屠宰场项目建设多项前期工作,力争项目能够尽快开工建设。

  2.针对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突出问题实施整改。

  问题一:党建工作缺乏总体规划、统筹部署,党建工作打不开局面,基层党建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

  建立班子成员联系监管企业党建工作机制,制定2017—2020年党建工作规划,印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争当八桂先锋、争做合格党员”行动实施方案》,以脱贫攻坚为载体,引领监管企业党组织积极参与“做坚强后盾·强扶贫支撑”行动,促进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在脱贫攻坚战场上当先锋、作贡献。

  问题二: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会议精神不够深入,工作成效差。

  整改情况:

  抓好监管企业党建工作落实,制定《钦州市国资委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解表分工方案》,督促指导市开投集团公司、市滨海置业集团公司、市银盾保安押运有限公司等监管企业把加强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进行修订。

  问题三:班子成员缺乏责任担当,对工作抓得不严不实。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相关政策法规研究不深,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

  强化班子成员责任担当,建立班子成员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维护稳定等“一岗双责”,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签订责任状,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认真履行国资国企监管职责,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把好国有资产处置关,督促指导市银盾保安押运有限公司和市蓝盾保安服务中心追回了被其他部门长期占用的10台车辆,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公司进行公开处置拍卖,其中成功交易9台。指导钦州矿务局盘活处置闲置资产,公开挂牌5台车辆,成功交易3台。

  问题四:平时关心企业和企业职工不够,党员干部有看法、企业职工有怨言。

  整改情况:

  制定困难职工、党员关爱制度及班子成员深入监管企业看望慰问困难党员、困难职工计划,组织监管企业党组织开展送温暖送爱心慰问活动。2017年春节及“七一”期间,在党委留存党费中开支4.14万元,慰问监管企业困难党员、老党员和下岗党员;筹集18万元资金,解决困难企业合浦化肥厂离退休人员欠缴、垫缴社保费用和企业办公费用、留守人员工资等问题。

  3.针对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够到位问题实施整改。

  问题一:领导班子沟通交流不够,谈心谈话活动不正常,导致一些重大议题在班子会议上无法形成决议。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制定《市国资委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明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同班子成员谈心、与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及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谈话;班子成员间加强谈心谈话和日常沟通交流,同分管科室干部、监管企业班子成员谈话。谈心谈话一对一、面对面。

  二是完善党委会会议制度。制定下发《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进行充分酝酿。酝酿可由书记、有关委员进行,也可由书记委托有关委员进行。形式主要有座谈会、专题工作会、个别酝酿等。讨论时应充分汇报酝酿情况,会前酝酿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党委会决策。

  问题二: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时未经个别酝酿就作出动议。

  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沟通酝酿、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党组织讨论决定、任职前公示、任职谈话等干部任免条例规定程序。

  4.针对执行政治纪律不严格问题实施的整改事项。

  问题:在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存在报告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

  召开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问题整改约谈会,重温《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对在2016年年度报告个人事项工作中存在瞒报漏报情况的5名领导干部进行集中约谈,责成存在瞒报漏报情况的5名领导干部作出书面说明。受到约谈的同志分别做了表态发言,诚恳接受组织的批评处理,深刻反省自身问题。

  5.针对开展扶贫工作不明显,干部驻村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实施的整改事项。

  问题:市国资委联系浦北县北通镇佛新贫困村,没有很好地发挥牵头单位主导作用,没有召开过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扶贫工作,进村入户联系贫困户较少。

  整改情况:

  一是统筹协调市农机局、武警边防支队,并积极组织监管企业力量,全力以赴推动扶贫工作。全年召开协调会3次,检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实地考察村委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协调解决扶贫工作问题,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各项工作,在2017年市级“联镇包村”帮扶单位考核得分100分。

  二是牵头组织市农机局、武警边防支队党员干部按规定要求深入了解贫困户的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致贫原因等情况,建立规范精准扶贫台账,帮助发展养鸡等集体经济。

  三是充分认识干部驻村弄虚作假行为的严重后果,及时调整落实驻村扶贫工作队员,7月底前已重新安排1名在职在编职工派驻佛新村开展扶贫工作,在2017年市级“联镇包村”派出工作队员考核得分100分。

  (二)党的建设缺失问题

  1.针对抓党建责任不到位,工作浮于表面问题实施整改。

  问题一:2013年以来无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方案、检查考核台帐。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下发《市国资委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与监管企业党组织签订《2017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着力规范党建工作台帐要求。

  二是开展监管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强化监管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

  问题二:党委有500多名党员,但没有按规定配备专职党建工作人员。

  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和人事科负责人具体联系监管企业党建工作。

  二是在市食品总公司、市银盾保安押运有限公司、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特设企业党建工作者岗位。

  三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选拔企业党建工作者。经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核、公示等环节,从70多名报考人员中遴选,确定了6名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中共党员、年龄35岁以下的企业党建工作者人选,着力解决监管企业无人干党建、无人会党建等问题。

  问题三:近3年来没有研究指导过下属企业的党建工作,班子成员从来没有到下属企业上过党课。

  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班子成员分别联系指导市食品总公司、市银盾保安押运有限公司、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钦州矿务局、市百货总公司、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市印刷厂等监管企业党建工作。

  二是制定《市国资委领导干部到监管企业开展十九大专题党课活动实施方案》,派出10名处级领导干部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分赴国电投集团钦州分公司、市开发投资集团公司、滨海置业集团公司、市食品总公司等企业党组织上党课,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车间。

  三是向监管企业赠送《国有企业党的知识读本》《国有企业党的党建工作手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案例》《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探索》等丛书,提高监管企业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问题四:党费管理、支出不规范。

  整改情况:

  约谈两个监管企业的党组织书记,对企业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不规范问题限期整改;机关党支部利用“钦州智慧党建”APP平台,按照《党章》规定及时核准党员党费交纳基数,提醒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明确党费收缴手续要完备,账款相符,立卷存档,方便查询。实行党费专户管理,严格使用范围,规范党费收缴使用支出程序。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问题实施整改。

  问题一: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有走过场现象,近几年度民主生活会征求到的意见建议都有“抓企业党建工作不够”等多个问题,这些问题至今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

  成立市国资委党委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工作组,对班子民主生活会问题进行整改。

  问题二:机关党支部和基层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不按时召开有关会议,有以记录代替会议现象。

  整改情况:

  开展企业党组织“三会一课”等情况督促检查活动。

  问题三:下辖企业基层党组织没能按时换届。

  整改情况:

  组织对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困难企业党组织任期情况进行摸底了解,为确保基层党组织换届提前做好谋划。

  3.针对基层党支部主体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问题实施整改。

  问题一:整个国资系统做合格党员的氛围不够深厚,没有建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

  整改情况:

  一是推行党员教育管理经常化。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为切入点,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

  二是完善活动阵地建设。即有相对固定的党员活动场所;有相关基本制度上墙,配置党旗和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和党员义务、党务公开栏等;有相关的硬件设施,如电视机、电脑等设备和必要的图书资料。

  三是推广支部主题党日活动。5月份以来,机关党支部相继开展集中观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式、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重要讲话精神、开展“服务企业,走进车间”、开展廉政教育、开展《党章》和《党纪》基本知识测试、观看《将改革进行到底》《巡视利剑》专题片等“主题党日”活动,创新开展组织生活活动。

  四是建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问题二: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多年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得到发挥。

  整改情况:

  约谈一名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干部,并责令其作出个人书面检查。

  (三)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

  1.针对管党治党宽松软,“两个责任”担当不够问题实施整改。

  问题一: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2013—2015年没有资料反映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

  整改情况: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议,厘清班子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7月份以来,已组织召开多次专题(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集中观看廉政教育片和《将改革进行到底》《巡视利剑》等。

  问题二:部分班子成员存在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整改情况:

  责成了相关人员退还了违规加油款,共计19194元。

  问题三:下属企业财务和资产管理不严格,工程建设领域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各项程序,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严格把控监管企业财务、资产管理以及工程建设领域等方面的廉政风险,2017年底开展了一次专项巡察。

  问题四: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能做到挺纪在前抓早抓小。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在中秋、国庆、元旦等节前对机关干部和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

  二是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查出并整改问题12个,教育党员干部自重自省,督促监管企业依法经营、企业负责人廉洁从业,全年国资系统党员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三是与各监管企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四是印发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手册》;

  五是建立了机关工作问责制度。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实施的整改事项。

  问题:沟通酝酿不够,动议操作随意性比较大;民主推荐记录不完整,资料缺失严重,如历年干部考察台帐资料中没有考察工作方案、谈话记录、廉政和计生鉴定意见表等材料。

  整改情况:

  不断完善干部考察台帐资料,严格按照干部任免条例规定程序,做好沟通酝酿、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党组织讨论决定、任职前公示、任职谈话等干部选拔各个环节工作。

  3.针对讲规矩守纪律的底线意识不够强问题实施的整改事项。

  问题:单位长期存在借用下属企业车辆、在下属企业报销公务用车维修费等问题,部分监管企业公务接待费开支审批手续不全。

  整改情况:

  一是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廉政专题学习活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等;

  二是组织机关工作人员于6月19日前退还由监管企业支付的早餐费,2月底前将借用车辆桂A-GB663归还监管企业;

  三是责令市食品总公司、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等监管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公务接待费开支审批程序。

  三、坚持不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对震慑腐败、教育干部产生了积极影响,但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不少问题,很多措施还需要长抓不懈。下一步,市国资委党委将在市委巡察办的领导下,在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的指导下,坚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一)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高监管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水平,持续深化党的纪律和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坚持不懈推进整改落实。适时开展“回头看”,对照原来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紧盯不放,坚决防止虎头蛇尾、草率收兵,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和边改边犯,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同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三)坚持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以继续推进“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学习平台为基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监管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考核,持续推进“主题党日”活动,激发党员的活力和党支部的战斗力。

  (四)坚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国资国企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加强监管企业党建工作,要以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监管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国资国企改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本文来源:https://www.yinlingw.com/jijin/66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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