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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银行
长安银行是在陕西省委、省府主导下,经批准,引入延长集团、陕西煤业、陕西有色等战略投资者,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的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西安市,2009年7月31日开业。注册资本金56.41亿元,下辖10家分行、14家直属支行,开业网点240家,遍布省内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银监会监管评级为2C级。长安银行发起并控股设立陕西省内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在省内外设立4家村镇银行。
开业以来,长安银行坚守立足陕西、立足中小、立足城乡的市场定位,主动发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主力”的重要作用,坚持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聚焦主责主业。集团资产总额超3000亿元,主要业务指标持续增长,股东回报率和社会贡献度不断提升,经营实力、盈利能力和社会力全面增强。
长安银行始终坚守服务实体经济本源,为陕西经济社会的发展扬威助力、铺路搭桥;坚定发展普惠金融,引领区域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业务优势,积极助力脱贫攻坚,规模发展惠农支付业务,先后在全省农村开设1438家惠农支付服务点,努力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加快金融与科技融合步伐,云闪付、人脸识别技术和指静脉取款等新平台、新业务和新技术迅速推广;业务产品体系日益丰富,小微企业金融、公司金融、个人金融、理财业务、投资银行、金融市场、国际业务协同发展,形成了以长长卡、信用卡、“长盈、长盛、长聚、长泰”理财产品和长安bank、“微道+”、安鑫宝、“优税e贷”“普惠e贷”等网络金融产品为代表的特色业务体系,成为西北地区首家实现全辖营业网点通过标准化“对标认证”的金融机构。
长安银行人民币存款利率表2022 | ||||
单位:年利率% | ||||
项目 | 央行基准利率 | 现挂牌利率 | ||
对公存款(不包括保证金存款) | 储蓄存款 | |||
一、活期存款 | 0.35 | 0.35 | 0.35 | |
二、定期存款 | ||||
(一)整存整取 | ||||
三个月 | 1.100 | 1.505 | 1.505 | |
半年 | 1.300 | 1.765 | 1.765 | |
一年 | 1.500 | 2.025 | 2.025 | |
二年 | 2.100 | 2.520 | 2.520 | |
三年 | 2.750 | 3.300 | 3.300 | |
五年 | -- | 3.600 | 3.600 | |
(二)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 | ||||
一年 | 1.10 | - | 1.505 | |
三年 | 1.30 | - | 1.765 | |
五年 | - | - | 2.025 | |
(三)定活两便 | 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同档次利率打六折执行 | - | 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同档次利率打六折执行 | |
三、协定存款 | 1.15 | 1.15 | - | |
四、**存款 | 央行基准利率 | 对公存款(不包括保证金存款) | 储蓄存款 | |
一天 | 0.80 | 0.800 | 0.800 | |
七天 | 1.35 | 1.350 | 1.350 | |
自2015年10月27日起五年期保证金存款按3.25%执行,其他档次保证金存款按央行基准利率执行 |
长安银行个人大额存单2022年第一期产品说明书
产品名称 |
个人大额存单2201期1Y、个人大额存单2201期3Y、个人大额存单2201期5Y |
产品编号 |
一年期产品编号:806TD222001、三年期产品编号:806TD222002、 五年期产品编号:806TD222003 |
发售对象 |
个人客户 |
本金及利息币种 |
人民币 |
发行渠道 |
网点柜面、手机银行、智能设备、微信银行 |
计划发行量 |
一年期:2亿元、三年期:10亿元、五年期:7亿元 总计:19亿元 |
存单期限 |
1年、3年、5年 |
发行时间 |
指定销售时间:2022年1月1日8:30 -2022年1月31日 23:59 |
存单起息日 |
客户认购当日起息 |
存单到期日 |
存单起息后相应期限的对年对月对日(若对应当月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为该月最后一日)为到期日。 |
认购起点金额 |
20万元 |
最小递增金额 |
1000元 |
年利率(%) |
一年2.3%、三年3.55%、五年4.05%
|
计息类型 |
固定利率 |
计息天数 |
A.到期支取:自产品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的整月; B.提前支取:自产品起息日(含)至支取日(不含)的实际天数; C.延期支取:产品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的整月+到期日(含)至支取日(不含)的实际天数。 |
计息规则 |
A.到期支取:应付利息=持有存单本金余额×存单持有月份×票面利率/12 B.提前支取:应付利息=提前支取本金×实际存期(天)×(活期利率/360) |
付息方式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存单可否允许转让 |
■允许柜面转让 □不允许转让 |
存单可否提前支取 |
■可提前支取 □不可提前支取 |
是否可质押 |
■可质押□不可质押 |
存单可否允许赎回 |
□允许赎回 ■不允许赎回 |
提前支取条款 |
投资人可部分提前支取或一次性全部提前支取,支取次数不限。部分支取后的本金余额不低于最低认购金额,提前支取部分按照活期利率计息。
|
提前支取利率计息方式 |
|
自存单起息日(含)至提前支取日(不含)期限 |
提前支取适用利率 |
不满到期日 |
0.35% |
本息兑付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投资人持有的个人大额存单到期当日将存单本金及全部利息划转至投资人认购本期大额存单的银行卡活期存款账户内。 |
附属条款 |
采用电子化方式发行。如投资人办理存单质押业务,应到经办行营业网点申请开具实物存单。发行期内如遇人行利率调整则提前终止发行。 |
长安银行个人线上可转让大额存单2022年第一期产品说明书
产品名称 |
个人线上可转让大额存单16期3Y、5Y 产品简称:线上可转让大额存单16期3Y、线上可转让大额存单16期5Y |
产品编号 |
三年期产品编号:806TD2I3018 五年期产品编号:806TD2I5016 |
发售对象 |
新客:行龄2个月以内未购买过个人线上可转让大额存单的个人客户 (销户三个月以上再开户重新计算行龄,销户未满三个月再开户销户前行龄继续累计) |
本金及利息币种 |
人民币 |
发行渠道 |
手机银行、微信银行 |
计划发行量 |
三年期:5000万元 五年期:5000万元 总计:1亿元 |
存单期限 |
36个月、60个月 |
发行时间 |
指定销售时间:2022年1月1日8:30 -2022年1月31日 23:59 |
存单起息日 |
客户认购当日起息 |
存单到期日 |
存单起息后相应期限的对年对月对日(若对应当月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为该月最后一日)为到期日。 |
认购起点金额 |
20万元 |
最小递增金额 |
1000元 |
年利率(%) |
三年期:3.55% 五年期:4.05% |
计息类型 |
固定利率 |
计息天数 |
A.到期支取:自产品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的整月; B.提前支取:自产品起息日(含)至支取日(不含)的实际天数; C.延期支取:产品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的整月+到期日(含)至支取日(不含)的实际天数。 |
计息规则 |
A.到期支取:应付利息=持有存单本金余额×存单持有月份×票面利率/12 B.提前支取:应付利息=提前支取本金×实际存期(天)×(活期利率/360) C.转让: 转让人:应付利息=持有存单本金余额×存单持有天数×票面利率/365-让利金额 受让人:应付利息=持有存单本金余额×存单持有天数×票面利率/365+让利金额 |
付息方式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存单可否允许转让 |
■允许转让 □不允许转让 |
存单可否提前支取 |
■可提前支取 □不可提前支取 |
是否可质押 |
■可质押□不可质押 |
存单可否允许赎回 |
□允许赎回 ■不允许赎回 |
提前支取条款 |
投资人可部分提前支取或一次性全部提前支取,支取次数不限。部分支取后的本金余额不低于最低认购金额,提前支取部分按照活期利率计息。 |
提前支取利率计息方式 |
|
自存单起息日(含)至提前支取日(不含)期限 |
提前支取适用利率 |
不满到期日 |
0.35% |
本息兑付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投资人持有的个人大额存单到期当日将存单本金及全部利息划转至投资人认购本期大额存单的银行卡活期存款账户内。 |
附属条款 |
采用电子化方式发行。如投资人办理存单质押业务,应到经办行营业网点申请开具实物存单。发行期内如遇人行利率调整则提前终止发行。 |
长安银行个人大额存单2022年第二期产品说明书
产品名称 |
个人大额存单2202期1Y、个人大额存单2202期3Y、个人大额存单2202期5Y |
产品编号 |
一年期产品编号:806TD222004、三年期产品编号:806TD222005、 五年期产品编号:806TD222006 |
发售对象 |
个人客户 |
本金及利息币种 |
人民币 |
发行渠道 |
网点柜面、手机银行、智能设备、微信银行 |
计划发行量 |
一年期:0.5亿元、三年期:3.2亿元、五年期:5.3亿元 总计:9亿元 |
存单期限 |
1年、3年、5年 |
发行时间 |
指定销售时间:2022年1月22日8:30 -2022年2月28日 23:59 |
存单起息日 |
客户认购当日起息 |
存单到期日 |
存单起息后相应期限的对年对月对日(若对应当月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为该月最后一日)为到期日。 |
认购起点金额 |
20万元 |
最小递增金额 |
1000元 |
年利率(%) |
一年2.3%、三年3.55%、五年4.05%
|
计息类型 |
固定利率 |
计息天数 |
A.到期支取:自产品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的整月; B.提前支取:自产品起息日(含)至支取日(不含)的实际天数; C.延期支取:产品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的整月+到期日(含)至支取日(不含)的实际天数。 |
计息规则 |
A.到期支取:应付利息=持有存单本金余额×存单持有月份×票面利率/12 B.提前支取:应付利息=提前支取本金×实际存期(天)×(活期利率/360) |
付息方式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存单可否允许转让 |
■允许柜面转让 □不允许转让 |
存单可否提前支取 |
■可提前支取 □不可提前支取 |
是否可质押 |
■可质押□不可质押 |
存单可否允许赎回 |
□允许赎回 ■不允许赎回 |
提前支取条款 |
投资人可部分提前支取或一次性全部提前支取,支取次数不限。部分支取后的本金余额不低于最低认购金额,提前支取部分按照活期利率计息。 |
提前支取利率计息方式 |
|
自存单起息日(含)至提前支取日(不含)期限 |
提前支取适用利率 |
不满到期日 |
0.35% |
本息兑付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投资人持有的个人大额存单到期当日将存单本金及全部利息划转至投资人认购本期大额存单的银行卡活期存款账户内。 |
附属条款 |
采用电子化方式发行。如投资人办理存单质押业务,应到经办行营业网点申请开具实物存单。发行期内如遇人行利率调整则提前终止发行。 |
产品名称 | 个人大额存单2204期1Y、个人大额存单2204期3Y、个人大额存单2204期5Y |
产品编号 | 一年期产品编号:806TD222009 三年期产品编号:806TD222010、 五年期产品编号:806TD222011 |
发售对象 | 个人客户 |
本金及利息币种 | 人民币 |
发行渠道 | 网点柜面、手机银行、智能设备、微信银行 |
计划发行量 | 一年期:0.5亿元、三年期:4.5亿元、五年期:5亿元 总计:10亿元 |
存单期限 | 1年、3年、5年 |
发行时间 | 指定销售时间:2022年2月16日 -2022年3月16日 |
存单起息日 | 客户认购当日起息 |
存单到期日 | 存单起息后相应期限的对年对月对日(若对应当月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为该月最后一日)为到期日。 |
认购起点金额 | 20万元 |
最小递增金额 | 1000元 |
年利率(%) | 一年:2.3%、三年3.55%、五年4.05% |
计息类型 | 固定利率 |
计息天数 | A.到期支取:自产品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的整月; B.提前支取:自产品起息日(含)至支取日(不含)的实际天数; C.延期支取:产品起息日(含)至到期日(不含)的整月+到期日(含)至支取日(不含)的实际天数。 |
计息规则 | A.到期支取:应付利息=持有存单本金余额×存单持有月份×票面利率/12 B.提前支取:应付利息=提前支取本金×实际存期(天)×(活期利率/360) |
付息方式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存单可否允许转让 | ■允许柜面转让 □不允许转让 |
存单可否提前支取 | ■可提前支取 □不可提前支取 |
是否可质押 | ■可质押□不可质押 |
存单可否允许赎回 | □允许赎回 ■不允许赎回 |
提前支取条款 | 投资人可部分提前支取或一次性全部提前支取,支取次数不限。部分支取后的本金余额不低于最低认购金额,提前支取部分按照活期利率计息。 |
提前支取利率计息方式 | |
自存单起息日(含)至提前支取日(不含)期限 | 提前支取适用利率 |
不满到期日 | 0.35% |
本息兑付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投资人持有的个人大额存单到期当日将存单本金及全部利息划转至投资人认购本期大额存单的银行卡活期存款账户内。 |
附属条款 | 采用电子化方式发行。如投资人办理存单质押业务,应到经办行营业网点申请开具实物存单。发行期内如遇人行利率调整则提前终止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