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信用卡透支利率正式放开 银行差异化定价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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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获得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20]327号)文件(以下简称 《通知》 )显示,自2021年1月1日起,信用卡透支利率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自主协商确定,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限和下限管理(即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

在业内人士看来,央行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限和下限管理,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表现;有利于商业银行的定价管理,银行可通过不同的定价,对不同持卡人进行区分并提供差异化服务,是市场细分服务的大趋势。

而从整个消费金融市场来看,信用卡利率市场化后,银行的差异化定价能力得到提升,未来是否与消费金融公司及相关消费金融产品正面 宣战 ,也备受关注。

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而央行制定信用卡透支利率的标准还要追溯至2016年4月。彼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并2017年1月1日起实施,通过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等措施,激发信用卡市场活力。

2017年3月31日,原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49号),提出切实加强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合规管理、审慎设定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授信额度、进一步完善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操作流程、严格执行信用卡业务相关资本要求等。同时还规定了信用卡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以及对信用卡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共2页: 上页12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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