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yinlingw.com--基金公告】
8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发布公告称,已成功抓获“联璧金融”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先后对顾某平、韩某等30余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冻涉案资产约3亿元。
一则公告,引燃网贷维权群,投资人内心的期待开始变得强烈。
最近的2个月,网贷行业总是喧嚣四起,不停地传出平台逾期、清盘的消息,更严重的消息是平台老板跑路。
投资人分布在大江南北,维权之路异常艰辛,不仅仅是时间长、路途远的问题,还有内心的那份煎熬,大家都担心平台负责人出逃。
“如果真的跑去国外,那我们的钱肯定没希望了。”维权群了,这样的声音很多,带着焦虑和心酸。
“联璧金融”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落网,是给行业的信心,更是给投资人的信心。
一句“有逃必追”,宣示着违法犯罪的人终究要落入法网。
“联璧金融”主犯落网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违法犯罪的人落网,是一件好事,但“联璧金融”主犯落网,对于投资人来说,不仅是一件好事,是撕开了头顶的一道裂缝,让维权的希望可以照进心里。
8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发布公告称,已成功抓获“联璧金融”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先后对顾某平、韩某等30余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冻涉案资产约3亿元。
一则公告,引燃网贷维权群,投资人内心的期待开始变得强烈。
最近的2个月,网贷行业总是喧嚣四起,不停地传出平台逾期、清盘的消息,更严重的消息是平台老板跑路。
投资人分布在大江南北,维权之路异常艰辛,不仅仅是时间长、路途远的问题,还有内心的那份煎熬,大家都担心平台负责人出逃。
“如果真的跑去国外,那我们的钱肯定没希望了。”维权群了,这样的声音很多,带着焦虑和心酸。
“联璧金融”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落网,是给行业的信心,更是给投资人的信心。
一句“有逃必追”,宣示着违法犯罪的人终究要落入法网。
“联璧金融”主犯落网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违法犯罪的人落网,是一件好事,但“联璧金融”主犯落网,对于投资人来说,不仅是一件好事,是撕开了头顶的一道裂缝,让维权的希望可以照进心里。
8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发布公告称,已成功抓获“联璧金融”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这开启了网贷投资人的维权新局面。
现在回想起联璧金融的套路,谁会想起,当初因为一个路由器被牵扯进这样的“骗局”。
有很多人,是在想买路由器时,去搜索路由器,注意到了这个打着“0元购”模式的斐讯路由器,399元买一个斐讯的K2路由器,然后一个月后,把这399元全部返给你。
很多人开始关注到这个信息,于是下单,花399元买回来一个路由器,然后打开包装,发现其实是需要激活K码,而激活的地址,则是一个名为“联璧金融”的APP,很多人就是这样,一步步掉入了联璧金融的套路。
联璧金融出事后,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处于6月22日,对高额返利平台联璧金融以非法集资案立案。联璧金融”法定代表人侬某(男,38岁,云南人)在6月20日凌晨就已出逃境外。
现在,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于8月4日在境外执法部门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侬某抓获归案,并于8月7日押解回国。
虽然公告上表示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但这对投资人而言真的是新的希望。
在逃的还有哪些?
“联璧金融”侬某落网,其他跑路平台的老板还有哪些?
侬某落网,虽然给联璧金融投资人带来一个好消息,但行业维权之路依旧很艰难,在逃的“跑路老板”还有很多。
比如说:资邦金服老板邬再平跑路,背后牵扯出唐小僧事件。
最开始,大家说各网贷群爆发“唐小僧母公司跑路”、“唐小僧母公司被查”、“唐小僧法人自首”等传闻。
由于唐小僧官网曾在6月15日贴出公告,称公司将于15日22:30至19日14:00期间进行系统升级,升级期间暂停运行。
正值端午节假期,这一公告迅速引发了投资人恐慌。不少投资人认为,放假期间进行系统升级在业内比较少见,且升级时间过长,非常可疑。
自成立起,唐小僧便一直被质疑声包围,曾持续不断的羊毛,天标、月标,还有各种活动赞助、广告,一直因资金池、融资造假、期限错配、自融等问题被媒体曝光预警,但仍屹立数年未倒,堪称一个奇迹。
现在,唐小僧的投资人也在迫切地等待着警方的消息。
除了唐小僧之外,还有永利宝负责人余刚和张玉丰也在逃,7月16日,一则上海永利宝推送的APP弹窗在网络上发酵,该推送称,平台董事长余刚、董事兼CEO张玉丰已经失联,请投资人速速报警进行维权。
令人惊讶的是,同时疑似失联的还有由永利宝“孵化”的另一家平台——火理财的执行董事刘玉成、总经理吴华。
此外,还有多多理财实际控制人李振军,财务总监为何永琴,目前两人也是失联状态。还有聚胜财富,平台股东、渠道资产方和平台实控人目前全部失联。
在逃的“老板”不止以上这些,投资人的维权之路还有很远,难题还有很多,接下来不仅需要投资人理智维权,也需要执法人员辛苦奔波。
有逃必追,终会落网
P2P平台跑路“老板”,一定会落网,因为他们都是违法犯罪之人。
网贷行业,平台老板跑路不是新鲜事,而这些在逃老板一般涉嫌三类犯罪。
第一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第二类、集资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2条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第三类、合同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P2P行业中不乏平台未上线电子签章功能,即使上线了,逾期、挤兑、卷款跑路都是违反了社会契约论,犯了合同诈骗罪。
上海公安机关一句“天涯海角 有逃必追”,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对投资人的交代。当投资人遇到平台跑路,维权是要维的,但是要理智维权,也要相信执法人员。
行业发展会积累一些问题,但跑路绝对不是平台的出路。不跑路、不失联是监管部门对当下P2P平台的要求,也是平台退出行业的正确姿态。
不管是平台还是投资人,大家要牢记一点:跑路的“老板”,最后都会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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